2019年天津房产估价师考试官方指定教材!

发布时间:2019-07-24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印发《关于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房执考办发〔2019〕1号),《通知》要求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应于2019年8月30日前完成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工作,并指出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类等与估价相近、相关的学科和专业。

2019年天津房产估价师考试官方指定教材如下:

 

书名: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作者: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编写

          吕萍 主编 赵鑫明  副主编

定价:50

 

第一章  房地产业

第二章  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

第三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度与政策

第四章  规划设计及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五章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六章  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七章  不动产登记及房地产测绘制度与政策

第八章  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九章  物业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十章  房地产税收制度与政策

 

书名: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作者: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编写

          刘洪玉  主编

定价:55

 

第一章  房地产投资及其风险

第二章  房地产市场及其运行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程序与管理

第四章  房地产市场调查与分析

第五章  现金流量与资金时间价值

第六章  经济评价指标与方法

第七章  风险分析与决策

第八章  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

第九章  房地产金融与项目融资

第十章  物业资产管理

 

书名: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作者: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编写

          柴强  主编

定价:55

 

第一章  房地产估价概论

第二章  房地产及其描述

第三章  房地产价格和价值

第四章  房地产估价原则

第五章  比较法及其运用

第六章  收益法及其运用

第七章  成本法及其运用

第八章  假设开发法及其运用

第九章  其他估价方法及其运用

第十章  房地产估价程序

 

书名: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作者: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编写

          廖俊平  唐晓莲  主编

          宋生华  陈宗彪  副主编

定价:55

 

第一章  房地产估价文书写作

第二章  不同类型房地产估价

第三章  不同目的房地产估价

第四章  其他房地产估价业务

 

书名: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  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作者: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编写

          艾建国  主编

          叶剑平  王学发  副主编

定价:60

 

第一章  规划知识

第二章  环境知识

第三章  建筑工程知识

第四章  工程造价知识

第五章  房地产测绘知识

第六章  经济学知识

第七章  金融知识

第八章  证券知识

第九章  保险知识

第十章  统计知识

第十一章  会计知识

第十二章  法律知识

第十三章  拍卖知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房产估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无论是房地产开发投资还是房地产置业投资,或者是政府管理部门对房地产业实施宏观管理,其决策的关键在于把握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规律,而寻找市场变化规律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市场分析、预测和产品功能定位的过程。( )

正确答案:×
[答案] ×  产品的功能定位是指在目标市场选择和市场定位的基础上,根据潜在的目标消费者使用需求的特征,结合特定产品的特点,对拟提供的产品应具备的基本功能和辅助功能作出具体规定的过程。

从净经营收入中扣除抵押贷款还本付息之后,就得到了物业的税前现金流。( )

答案:对
解析:
考点:收益性物业经营状况的评估。从净经营收入中扣除抵押贷款还本付息之后,就得到了物业的税前现金流。

国家可以依法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形有( )。

A.地震导致房屋灭失
B.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
C.司法机关决定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D.土地使用者未如期支付地价款
E.土地使用者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和利用土地
答案:B,C,D,E
解析:
因土地使用者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者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情况:
一是土地使用者未如期支付地价款。土地使用者在签约时应缴地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定金,60 日内应支付全部地价款,逾期未全部支付地价款的,出让方依照法律和合同约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是土地使用者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和利用土地,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司法机关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因土地使用者触犯国家法律,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②司法机关决定没收其全部财产,收回土地使用权。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商品房预购人可以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转让。(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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