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城市规划实务》精选训练题(2)

发布时间:2020-10-07


各位要参加2020年城乡规划师考试的考生们看过来哦!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要给各位考生分享2020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城市规划实务》的精选训练题,希望可以帮到各位考生哦!

实例: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市区某乡政府协商,准备利用该乡的土地搞开发经营。经过协商,乡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联合兴办公司的协议书。协议书规定:双方兴办联合公司,乡里提供50亩土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出资,在这块土地上修建60幢别墅,作为度假村以吸引城市客源,预计利润可观。联合公司开始运作后,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全权管理,乡里不参与管理过程。双方联营年限为50年,不论盈亏,公司每年都要定期向乡里付给固定的利润和管理费。

评析:

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乡政府的这种合作,是极不合法的,表面上是合办联合公司,实质上却是变相出租土地。首先,签约主体资格不对,乡政府作为一级政府,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经济交易,更不能作为出资人成为公司股东。我国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因此,乡政府不能单方面代表农民对土地进行处分并从中受益,不能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合办公司的契约。另外,该联办公司的协议内容也属违法无效。合同中约定的所谓乡里不参与公司任何管理过程,只定期收取利润、费用而不承担风险等等,完全不符合一般合营行为所遵循的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说明乡里根本不是为了联营办公司,而是单纯想靠出让土地使用权赚取利益。由于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要想将农业用地变为非农业建设用地,必须先经国家征用,土地使用人也要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乡政府明明是转让土地使用权或是出租土地,却声称是合办公司而不交国家有关税费,这份合办公司的协议其实是一种规避法律、脱逃税费、变相出租、转让土地的行为,其违法性显而易见。

其次,对于上述事件的处罚,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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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城市的发展主要是起源于城市为人们提供面对面交往或( )的机会。

A.交流
B.交谈
C.交易
D.交换
答案:C
解析:
城市的发展主要是起源于城市为人们提供面对面交往或交易的机会,但后来,一方面由于通讯技术的不断进步,渐渐地使面对面交往的需要减少,另一方面,由于城市交通系统普遍产生拥挤的现象,使通过交通系统进行相互作用的机会受到限制,因此,城市居民逐渐地以通讯来替代交通以达到相互作用的目的。


A.Ⅱ级
B.Ⅰ级
C.Ⅳ级
D.Ⅲ级
答案:C
解析:

热力站是小区域的热源,因此,它的位置最好应位于()

A:热负荷中心
B:居民区
C:繁华的街道
D:主要交通干道
答案:A
解析:
热力站是小区域的热源,因此,它的位置最好应位于热负荷中心。而对工业热力站来说,则应尽量利用原有锅炉房的用地。

城市排水专项规划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污水收集和()

A:改造
B:防治
C:检测
D:处理
答案:D
解析:
城市排水专项规划范围仅限于现状建成区,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左右的近期规划,规划内容主要集中在污水收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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