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案例分析》模拟题(1-5)

发布时间:2020-07-27


今天为大家带来2020年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案例分析》模拟题(1-5),备考的小伙伴一起来看看吧。

1、什么情况下出具检定证书,对检定证书的要求是什么?

凡是依据计量检定规程实施检定的,检定结论为“合格”的出具检定证书。

证书名称为 “检定证书”。其封面内容包括:

l 证书编号、页号和总页数;

l 发出证书的单位名称;

l 委托方或申请方单位名称;

l 被检定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出厂编号;

l 检定结论(应填写 “合格”或在 “合格”前冠以准确度等级);

l 检定、核验、主管人员用墨水笔签名;检定日期:× 年×月× 日;有效期至:× 年×月× 日。

检定证书的内页中应包括如下内容:

l 每页的页号和总页数;

l 本次检定的原始记录号;

l 本次检定依据的计量检定规程名称及编号;

l 本次检定所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检定或校准证书号(有效期)、技术特征(如准确度等级、量值的不确定度或最大允许误差);

l 检定的地点(如本实验室或委托方现场);

l 检定时的环境条件(如温度值、湿度值);

l 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项目(如夕卜观检查、各种计量特性、示值误差等)的结论和数据。

l 如果检定过程中对被检定对象进行了调整或修理,应注明经过调修,并尽可能给出调修前后的检定结果。还应包括检定规程要求的其他内容。检定证书内容表达结束,应有终结标志。

2、什么情况下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对检定结果通知书的要求是什么?

凡是依据计量检定规程实施检定的,检定结论为“不合格”时,出具证书名称为“检定结果通知书” 。其结论为“不合格”或“见检定结果”,只给出检定日期,不给有效期,在检定结果中应指出不合格项。其他要求与“检定证书”相同。

3、什么情况下出具校准书,对校准书的要求是什么?

凡依据国家计量校准规范,或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依据计量检定规程的相关部分,或依据其他经确认的校准方法进行的校准,出具的证书名称为 “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4、什么情况下出具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报告,对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报告的要求是什么?

进行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后,应根据JJF1015-2002《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附录C的要求,出具“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

型式评价内容包括

l 报告编号、

l 计量器具新产品或进口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

l 样机数量和每件样机的编号、

l 申请型式评价单位的名称地址、

l 样机接收日期、

l 实验日期和报告发出日期、

l 申请和委托情况(申请书编号、联系人信息、委托单位信息等)

l 承担型式评价单位信息、

l 型式评价依据的技术文件、

l 型式评价试验地点及环境条件

l 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和其他测量设备的信息

l 每个试验项目的测量数据和结论、型式评价的总结论、检测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的签名。

5、什么情况下出具进口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对进口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的要求是什么?

进行计量器具新产品或进口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试验后,应依据JJF1015 2002《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附录C的要求,出具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

今天的试题分享到此结束,预祝在接下来的考试顺利通过,如需查看更多考试试题,记得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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