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教材

发布时间:2019-07-21


202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教材暂未公布,各位考生可先参考2019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教材:

考试教材

考生应结合自身条件自主选择合适的参考书。考试的标准答案将以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土地评估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行业准则等为准。

推荐书目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册。有关购书事宜,请考生自行选择。

书籍介绍

教材名称

出版社

出版时间

作者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地籍调查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土地登记实务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对违反合同造成的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  )。

A.继续履行
B.损害赔偿
C.违约金
D.罚款
答案:D
解析:
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形式有下列几种:①赔偿损失。即合同一方因违反合同造成另一方损失时,应负责赔偿,这是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重要形式;②支付违约金。即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当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形式。承担支付违约金应具备过错和行为两个条件;③继续履行。即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否已承担赔偿全部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要求,并在自己能履行的条件下,对合同未履行部分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④采取补救措施。罚款属于行政处罚,不是民事责任的范畴。

在行政诉讼中,下列可以使诉讼中止的有(  )。

A.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B.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其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
C.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D.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E.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答案:A,C,E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一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初始地籍调查(  )资料是指在调查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等一系列内容的总称。

A.收获
B.汇总
C.验收
D.成果
答案:D
解析:
初始地籍调查成果资料是指在调查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等一系列成果的总称,它是广大地籍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也是国家的财富,应立卷、归档妥善加以管理。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复议决定的法律效果主要是(  )。

A.行政复议因实行一级复议制,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B.当复议裁决为终局时,一经送达,即产生执行力
C.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复议决定的,有关机关可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B
解析:
并非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具有执行力,只有具有可执行内容的行为才有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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