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看:土地登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考试大纲
发布时间:2022-03-15
报考了2022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土地登记代理人《理论与方法》考试大纲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的就快来看看吧!
一、不动产所有权的概述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国内外不动产所有权基本理论和发展演变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不动产所有权的特征与分类
2.国外和有关地区不动产所有权的发展演变
3.中国不动产所有权的发展演变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不动产所有权的特征与分类。
熟悉:中国不动产所有权的发展演变。
了解:国外和有关地区不动产所有权的发展演变。
二、土地所有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国家土地所有权特征与范围,以及主体、客体、权利取得、权利内容、权利限制。
2.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权利取得、权利内容、权利限制、权利灭失。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国家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特征与范围,以及主体、客体、权利取得、权利内容、权利限制。
三、房屋所有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国家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建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2.构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建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熟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了解:构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四、森林、林木所有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国家森林、林木所有权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森林、林木所有权的特征与分类。
2.森林、林木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客体、取得、灭失,以及权利内容与限制。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森林、林木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客体、取得与灭失。
了解:森林、林木所有权的特征与分类。
五、相邻关系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国家相邻关系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相邻关系的特征与分类。
2.相邻关系的的主体、客体、内容与限制。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相邻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与限制。
了解:相邻关系的特征与分类。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与考试相关的内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的更新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乡土地所
C.县人民政府
D.县土地管理部门
B.乙与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C.乙与丙之间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D.乙与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有效的合同
B.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C.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D.有限合伙人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E.有限合伙人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B.各种相关法律法规
C.调查区的划分
D.地籍编号的要求
E.确权的规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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