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1年城乡规划师报名条件包括什么?

发布时间:2021-03-18


福建2021年城乡规划师报名条件包括什么?


最佳答案

城乡规划师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全考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免考1科
(二)符合上述(一)第5款的报名条件,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免考2科
(三)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且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四)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上述(一)中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上述(一)中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学位等同。
(五)上述(一)中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中,主要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下列错误的是()

A:居住用地20%~32%
B:工业用地15%~25%
C:道路广场用地8%~15%
D:设有大中型工业项目的中小工矿城市,工业用地其比例不宜超过35%
答案:D
解析:
关于居住、工业、道路广场、绿地四大类主要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应按以下规定控制:居住用地20%~32%、工业用地15%~25%(对设有大中型工业项目的中小工矿城市,其比例不宜超过30%)、道路广场用地8%~15%、绿地8%~15%。

人口规模预测方法有()

A.合理规划法
B.经济发展平衡法
C.综合分析法
D.劳动平衡法
E.区域分配法
答案:B,C,D,E
解析:
人口规模预测方法有:(1)综合分析法;(2)经济发展平衡法;(3)劳动平衡法;(4)区域分配法;(5)环境容量法;(6)线性回归分析法。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以下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B.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
C.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该土地所在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规定
D.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以外的用地,必须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
答案:A
解析:
BD两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C项,第十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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