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土地代理人考试《法律知识》基础练习题(4)

发布时间:2020-10-24


备考2020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练习试题做得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土地代理人考试《法律知识》的基础练习题,一起来看看吧!

1.根据物权有无从属性,物权可以分为( )。

A.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B.有期限物权和无期限物权

C.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和权利物权

D.主物权和从物权

答案:D

解析:根据物权有无从属性可以将物权区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

2.“买卖不破租赁”是指( )。

A.租赁物交付后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移转或其他物权的设定而不受到影响

B.租赁物交付后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移转或其他物权的设定而受到影响

C.租赁物交付前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移转或其他物权的设定而受到影响

D.租赁物交付前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移转或其他物权的设定而受到影响

答案:B

解析:“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物交付后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移转或其他物权的设定而受到影响。

3.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 )财产可以抵押。

A.自留山

B.某中学的小汽车

C.某大学的办公楼

D.宅基地使用权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不得抵押的财产。《担保法》第37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小汽车并非教育设施,可以抵押。

4.下列不属于从物权的是( )。

A.抵押权

B.质权

C.留置权

D.地上权

答案:D

解析: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采矿权、取水权和捕捞权等属于主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属于从物权。

5.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贷款,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合同的( )。

A.混同

B.抵销

C.免除

D.解除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106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合同关系的绝对消灭。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不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有(  )。

A.甲基于重大误解而与乙订立买卖笔记本电脑的合同
B.丁以欺诈手段与马某订立的买卖钢木家具的合同
C.13岁的丙与聪慧电脑公司签订的购买一台价值2万元电脑的合同
D.7岁的戊与发达公司签订的接受10万元赠与的合同
E.乙将自己租赁的房屋卖给甲的行为
答案:A,B,D
解析:
所谓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又称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需等待有权人表示承认后才能生效。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其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②无权代理人和表见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④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C项属于第①种情形,E项属于第④种情形。ABD都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下列各项中,属于注销土地登记申请人应当向土地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资料有(  )。

A.土地灭失证明文件
B.注销土地登记申请书
C.土地权利终止证明文件
D.由土地登记机关颁发的土地权利证书
E.土地交换协议书
答案:A,B,C,D
解析:
注销土地登记申请人应当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文件资料有:①土地登记申请书;②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权利证书;③土地灭失或土地权利终止证明文件。

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适用的情形是(  )。

A.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B.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
C.一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D.一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
答案:D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  )土地登记不需报人民政府审批。

A.更改
B.初始
C.注销
D.变更
答案:C
解析:
注销登记不需报人民政府审批,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直接进行注册登记。注销登记的类型不同,其注册登记在具体操作上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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