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看:土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备考秘籍

发布时间:2021-12-20


准备报考2022年土地代理人的考生们,以下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土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备考秘籍,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一)围绕大纲,多看有关辅导资料

制定学习和复习计划。在学习之初,我们应当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事先制订一份切实可行、周密细致的学习时间计划表,并严格执行。建议应试者先从宏观上把握每一遍复习所需的时间,再从微观上细分到每一章、每一周、每一天的任务,切忌按计划进行,否则,复习计划就是一纸空文。

要重视考试大纲。考试大纲是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命题的依据,也是帮助应试者对课程进行自学及助学的依据,更是我们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的每位同学进一步加强学习的“阶梯”。我们一定要仔细地进行阅读,在通读有关资料、强化训练、升华知识后,还可以回过头来再看一遍,做到充分吃透考试大纲精神,必能起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由于《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的考试范围广、涉及的考核点多,为取得理想的成绩,首先,在日常学习阶段,考生应该依据考试大纲,必须对所有考试考核内容,结合教材,进行对照学习,不能有遗漏。这一阶段,要通读有关参考教材和土地法律、法规文件,达到对全部内容的理解。在《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课程中,可以按大纲顺序,多来几次对重点内容的“精读”。 要掌握参考教材中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内容,多看教材和一些辅导资料,这对考试也是极为有益的。

要充分重视土地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学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不能忽视对“土地管理有关法律”的学习。“土地管理法规”涉及到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众多的司法解释,所以要求考生必须知识面广。由于“土地管理有关法律”其内容广而杂,这也是该学科考试难度相对较大的一个主要原因。本门课程涉及的土地管理有关法律主要是《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要考出理想成绩,且不可忽视任何一个法律,甚至一个司法解释,做到学习,复习要全面,否则就会失分,进而影响全科成绩。对于“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有些考生认为复习起来费时费力,就忽视了该部分内容的学习和复习,认为该部分稍微拿一点成绩就可以了,甚至放弃。这种思维方式必然会造成一些考生在考试中失利。因此,一定要重视上述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条文的学习和复习。

(二)结合考试框架,多做练习

练习就是实战练兵,练习就是巩固已了解的知识。因此一定要多做练习,也就是做到全面复习、重点练习。我们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的同学,基本上都是在职,平时比较忙,都是接近考试的时候集中进行复习,尽管如此,我们的目的是通过考试,所以必须多做练习,我们考试共三种题型,对每种题型都要有意识地进行训练。通过模拟练习进行自我测试,一方面可以发现自己掌握知识的漏洞,另一方面也可以熟悉试题的套路。

(三)围绕大纲,加强知识汇总,提升知识水平

经过熟悉考试大纲、通读辅导资料,我们可以采取前后左右、上下结合的办法,将考试大纲要求的重要之处简化、总结为便于记忆的条条框框,认真总结《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的知识体系,掌握本门课程考试内容的整体结构,实现本门课程知识的升华。但是由于每个人的学习、记忆方法不同,做法也不必强求一致,这项工作要在考前的半个月完成。

(四)做好冲刺,强化知识点记忆巩固

在关键的最后半个月中,要抽出时间,集中精力,专门记忆教材勾画出的重点以及自己总结这些重要的条条框框,而不应再抱厚厚的教材翻看,那样容易走神,老觉自己记忆力不好,会失去考试信心。

(五)强化模拟练习,多做历年试题及有关模拟试题

可以说历年试题基本涵盖了本门课程的重点、考点。做一定数量的历年试题及模拟试题等典型习题,以使应试人员尽快进入临考状态。同时由于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命题灵活性与难度逐年上升趋势,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整答题,就必须提高我们答题的快速反应能力,唯有多做相当的历年试题及模拟题,才能达到熟能生巧、熟以致快目的,以使我们在考试时达到最佳临考状态。同时还可结合部分试题点评对自己的答案进行分析。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给大家的土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的备考秘籍,大家都学会了吗?51题库考试学习网祝大家考试顺利,早日通关土地代理人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土地登记公开查询中,不属于土地原始登记资料的是(  )。

A.土地登记申请书
B.地籍调查表
C.宗地图
D.土地权属来源文件
答案:C
解析:
土地登记资料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在土地登记过程中形成和收集的一系列文字和图件资料,其有两种类型:一是包括土地权属来源文件、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和地籍图的原始登记资料;二是由土地登记机关形成的土地登记结果,包括土地登记簿和宗地图等。

甲与乙协议离婚时约定:女儿由乙抚养,甲给付抚养费,每周探望一次。离婚后,甲的父母非常想念孙女,也想探望,遭乙拒绝。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仅甲有探望权
B.甲、甲的父母均有探望权
C.乙若拒绝甲探望女儿,则丧失抚养权
D.甲若不给付抚养费,乙可以剥夺甲的探望权
答案:A
解析:
离婚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的后果包括:①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不能被剥夺,但可以被中止,中止探望权的唯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关系恶化,或者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

甲将一部手机丢失,乙拣到后,委托经营手机旧货交易的朋友在旧货市场上出售,丙买下该手机,后甲发现,要求丙返还该手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丙应协助甲从乙处要回所付价款
B.丙返还后,有权要求甲返还价款
C.丙返还后,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返还价款
D.丙已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无须返还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据此,甲可以要求丙返还手机,并支付丙所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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