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北京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以及成绩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12-29
北京2019年一建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各位小伙伴了解吗?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带领大家一起来看看2019年北京一建考试成绩合格的标准以及成绩管理办法,想要了解的小伙伴赶紧来围观吧。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报考者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其总分的60%。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经济 |
100 |
60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30 |
78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130 |
78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公路工程 |
均为160 |
均为96 |
铁路工程 |
|||
民航机场工程 |
|||
建筑工程 |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
矿业工程 |
|||
机电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查:
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成绩复查须知:
1.考试成绩有异议,一般是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官网会根据实际情况发布成绩核查的公告,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按当地考试部门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延期可能不再受理。
2.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3.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者),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以上是关于北京2019年一建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以及成绩管理的相关内容,各位小伙伴看清楚哦,成绩合格标准为各科60%。还有一建考试成绩是有有效期的,且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所以想要报考的小伙伴,注意哦,一定要在有效期内通过考试才能拿到证书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乙与建设单位无直接合同关系,建设单位应要求甲赔偿
B.若甲已全部赔偿建设单位损失,则建设单位无权再向乙要求赔偿
C.该质量问题是乙造成的,与甲无关
D.对该质量问题乙与甲负有同等责任,乙仅承担赔偿的50%
B. 十五
C. 二十
D. 二十五
B.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D.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A.施工方的质量目标 B.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目标
C.项目的总投资目标 D.工程总承包方的成本目标
E.工程总承包方的进度目标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3-01
- 2020-01-18
- 2021-01-10
- 2020-04-12
- 2020-02-21
- 2021-01-10
- 2019-12-29
- 2020-03-22
- 2019-12-28
- 2020-03-17
- 2021-01-10
- 2020-01-08
- 2020-09-15
- 2021-01-07
- 2020-01-18
- 2020-02-01
- 2019-12-31
- 2020-04-18
- 2021-07-15
- 2020-01-01
- 2020-01-31
- 2019-12-29
- 2019-12-29
- 2020-01-18
- 2020-01-01
- 2019-01-06
- 2020-03-21
- 2019-09-18
- 2020-03-13
- 202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