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一级建造师证书6种情形不认定为“挂证”行为!
发布时间:2020-01-31
每一个进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小伙伴心里肯定都会有自己的疑问,大家都在想着“挂靠”的问题,那么什么情形才不是“挂证”行为呢?现在就马上知道吧。
住建部发布《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明确对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以下6类情形,不认定为“挂证”行为。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规定情形外,其他存在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应当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规定,在自查自纠阶段予以整改。
注册单位或个人一方反映与另一方不存在聘用关系,而另一方不予配合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依据一方申请及其提交的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一级建造师证书挂靠现象将严打,很多网友质疑还有必要考一级建造师证书吗?其实一建证书不仅“钱”途依旧,而且还会大幅提升证书的价值!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 3. 5d B. 4. 0d
C. 4. 5d D. 5. 0d
B.采用了混装结构而可以提高炸药的爆炸作用
C.利用炸药在空气垫中激起的空气冲击波破碎岩石
D.一种混合装药结构的形式
B.规费项目
C.措施项目
D.其他项目
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围挡等是为了安全施工的需要,属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环、文、安、临),安全文明施工费属于措施费。
70.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呈多层次、多单元的结构形态。在实行“交钥匙”承包的情况下,第一层面的质量控制系统应由( )负责建立。
A. 工程总承包企业的项目管理机构
B. 施工承包企业的项目管理机构
C. 建设单位委托的管理机构
D. 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
70.A【解析】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一般情 况下形成多层次、多单元的结构形态,多层次结构 是相对于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系统纵向垂直分解的 单项、单位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子系统。第一层面 的质量控制系统应由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机构负责建立,在委托代建、委托项目管理或实行 交钥匙式工程总承包的情况下,应由相应的代建 方项目管理机构、受托项目管理机构或工程总承 包企业管理机构负责建立。第二层面的质量控制 系统,通常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总负责单位、 施工总承包方等建立相应管理范围内质量控制系 统。第三层面及其以下是承担工程设计、施工安 装、材料设备供应等各承包单位的现场质量自控 系统,或称各自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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