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级建造师报名需要社保吗?

发布时间:2020-07-29


二级建造师证书是属于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证书,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随着二建报名入口的陆续开通,很多同学都比较关心报考二建是否需要社保,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给大家解答一下。

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报考资格越来越严格,为防止考生在工作经验上作假,部分省份要求提交单位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来证明考生有相应时间的施工工作年限。下面给大家带来的二级建造师报考需要社保的地区汇总。

北京地区:

网上报名期间将核查报考人员的学历和社会保险记录,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学历、工作单位、工作年限等信息。

天津地区:

工作单位、单位公章须与天津地区社保缴纳单位一致,方可报名。

云南地区:

审核单位将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适时核报考人员及其工作单位的社保信息,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属地化要求进行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报名填写的工作单位与其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不符合属地化要求的,报名无效。

湖南地区:

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时间计算工作年限(须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连续就业社保证明); 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可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单用于辅助证明工作年限。

安徽地区:

事业单位报考人员无须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参保信息,非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应由资审部门核查社保参保信息等。

江西地区:

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及盖有公票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半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票的证明原件。

青海地区:

持外省身份证但在青海省企业并由该企业连续交纳社保半年以上(含半年)的考生,须提供最近半年交纳社保证明(缴费情况及复印件),方可报名。

上海地区: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缴费结束前一个月), 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2020年二级建造师的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取得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具体专业细分可参考“专业对照表”。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进行报考。已获得某一专业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可在余下的专业科目中,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进行报考(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

以上就是二级建造师需要社保的地区汇总以及报考条件,每一个省份的报考条件有所差异,具体的以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报考公告为准。最后51题库考试学习网祝愿考生们考试一切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施工计量器具中,属于强制性检定范畴的是( )。

A.声级计
B.绝缘电阻表
C.电阻表
D.电压表
E.接地电阻测量仪
答案:A,B,E
解析:
2020版教材P331
本题考查的是施工计量器具使用的管理规定。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以下简称《强检目录》)的在施工过程使用的工作计量器具。如电能表(单相、三相)、测量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绝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阻测量仪、声级计等。

注册建造师的下列行为中,应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的有()。

A.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注册证书后被撤销注册
B.在执业中实施商业贿赂受到行政处罚
C.超越执业范围执业被警告、处罚
D.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未及时签字盖章的
E.为自己的执业活动进行辩解造成不良影响
答案:A,B,C,D
解析:
2020版教材P105页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有关监督部门确认后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1)《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22条所列行为;(2)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3)泄露商业秘密的;(4)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未及时签字盖章的;(5)未按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6)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7)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导致项目未能及时交付使用的;(8)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的;(9)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还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1)不按设计图纸施工;(2)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3)使用不合格设备、建筑构配件;(4)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和用工方面的规定;(5)在执业过程中,索贿、行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不法利益;(6)签署弄虚作假或在不合格文件上签章的;(7)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8)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受聘并执业;(9)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企业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10)未变更注册单位,而在另一家企业从事执业活动;(11)所负责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移交手续前,变更注册到另一企业;(12)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13)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和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根据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属于管理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是()。

A.材料检验不严引发的质量事故
B.采用不适宜施工方法引发的质量事故
C.盲目追求利润引发的质量事故
D.对地质情况估计错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答案:A
解析:
2020新版教材P175页
管理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指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例如,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检验制度不严密,质量控制不严格,质量管理措施落实不力,检测仪器设备管理不善而失准,材料检验不严等原因引起的质量事故。A正确。BD属于技术原因,C属于社会经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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