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11月5日至9日

发布时间:2019-01-05


2018年重庆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2018年重庆二级建造师成绩已经可以查询,现在就是2018年重庆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办理了,2018年重庆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办理时间11月5日至9日,办理地点: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详细办理流程如下:


关于办理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增项合格证明)的通知


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增项合格证明)制作完毕,现就考试合格证书办理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2018年度参加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二、办理时间


2018年11月5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工作时间。为保障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复审、证书办理有序,将按考试合格证书编号分时段进行办理,请考试合格人员务必按规定时段前往办理。


(一)2018年1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办理合格证书编号为:0062327-0063000。


(二)2018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办理合格证书编号为:0063001-0063650。


(三) 2018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办理合格证书编号为:0063651-0064300。


(四)2018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办理合格证书编号为:0064301-0064778;以及增项专业考试合格证明编号为:0005952-0006150。


(五)2018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办理增项专业考试合格证明编号为:0006151-0006583。


三、办理地点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服务窗口(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2号楼2205室)。


四、办理资料


(一)办理考试合格证书。需要准备并出示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报名条件所需要的毕业证书原件;3、《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1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4、填写《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3份并粘贴1寸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⒌ 两寸照片1张(待以上资料审核合格后,领取合格证书并将两寸照片粘贴在证书指定位置,加盖印章后办理证书结束)。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按照2018年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


(二)办理增项合格证明。需要准备并出示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并粘贴1寸照片;3、已经取得的“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即:取得的第一个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4、1寸照片1张(待以上资料审核后,领取合格证明并将照片粘贴在证书指定位置,加盖印章后办理结束)。


(三)单位统一集中办理合格证书的,需出示单位介绍信,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考试合格人员本人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


(四)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将身份证号写在合格人员登录表下方空白处,其余办理资料不变。


五、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集中办理时间到办证地点办理,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二)为提高办证工作效率,请前来办证人员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1、自己在本通知中查询证书编号(点击“证书编号查询”)并填写在合格登记表“证书号栏”;报名条件证明表及合格登记表请点击《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下载并逐行填写,报名条件证明表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粘贴好照片;


2、办理增项考试合格证明的(点击“合格证明编号查询”)并填写在合格登记表“合格证明编号栏”;合格登记表请点击《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下载并逐行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粘贴好照片;


(三)请按照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文件的报考条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对办理资料不齐全、表格未填写完整、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不真实等不予办理。


(四)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假学历证书的,将按考务文件相关规定取消其所有考试成绩并记入诚信档案库。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前报名参加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按考务文件规定取消其不符合报考条件当年度的考试成绩或者全部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负担。

A.工伤职工
B.用人单位
C.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
D.社会保险部门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231页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施工总承包模式的特点有()

A.在开工前就有较明确的合同价,有利于业主对总造价的早期控制
B.业主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依赖较大
C.业主要负责所有承包单位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量较大
D.一般要等施工图设计全部结束后,才能进行施工总承包的招标
E.施工总承包模式适用于大型项目和建设周期紧迫的项目
答案:A,B,D
解析:
2020新版教材P223页
在开工前就有较明确的合同价,有利于业主对总造价的早期控制。A正确。业主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依赖较大。B正确。一般要等施工图设计全部结束后,才能进行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开工日期较迟,建设周期势必较长,对项目总进度控制不利。

建设单位于2018年1月15日申请领取了施工许可证,但因受政策风险影响,工程于2019年1月22日才决定开工,则建设单位( )。

A.向发证机关报告后即可开工
B.应向发证机关申请施工许可证延期
C.应当报发证机关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
D.应向发证机关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答案:D
解析:
建设单位应当自申领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
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本题中,超过9个月,因此决定开工后,应当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本题中根本不存在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的问题,而是施工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后法定开工期限。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