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0年度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01
最近上海地区的一级造价师考试成绩的合格名单已经公示了,相信大家都比较关心具体的内容,一起来看看。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上海市2020年度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523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5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61969000-1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的上海市2020年度全国一级造价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欢迎大家继续关注。
原文链接:
http://www.rsj.sh.gov.cn/xxzsp/ksy/lztz/202101/t20210105_1309308.shtml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造价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业主要求提高设计标准
C.监理人不按时组织验收
D.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
本题考查的是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业主方(包括建设单位和监理人)违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或监理人没有尽到合同义务,导致索赔事件发生。如:未按合同规定提供设计资料、图纸,未及时下达指令、答复请示等,使工程延期;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施工场地和行驶道路、提供水电、提供应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使施工承包单位不能及时开工或造成工程中断;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或不再继续履行合同;下达错误指令,提供错误信息;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协调工作不力等。选项A、B为变更,选项C为监理责任,也就是业主方责任。
B.30%
C.25%
D.20%
B.融资成本低
C.原始权益人保持项目运营决策权
D.投资者风险小
E.能够获得国外先进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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