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20监理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6


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了关于山西省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交通运输工程)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公告,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山西省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20〕2号)安排,现将山西省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部门、范围

资格审核工作由山西省交通建设中心负责。

联系电话:0351-7033025

资格审核范围为参加山西省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交通运输工程)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成绩60%以上的应试人员。

二、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2020年12月22日-2020年12月31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审核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35号省交通建设中心市场服务部(711室)

三、审核所需材料

(一)报考全科人员

1.《资格考试审核表》一式二份(下载打印,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02年后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或居住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办理现场审核的人员,彩色打印前一天行程码和健康码,并填写“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

1.《资格考试审核表》一式二份(下载打印,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或居住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

(1)《资格考试审核表》一式二份(下载打印,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或居住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要求:复印件纸张规格均为A4。

四、审核注意事项

(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获得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只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的,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成绩合格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符合报考条件年份之前所有科目的成绩及本年度专业通过资格。

(二)资格审核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资格审核部门将不予通过。

(三)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取消通过资格及相关科目成绩。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有效期内的全部合格成绩,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相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职业水平证书。

五、审核依据标准

(一)参加考全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参加免二科: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参加增报专业: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2020年12月21日

原文公告:http://rst.shanxi.gov.cn/rsks/zyjsryzgks/2020zgks/202012/t20201221_195597.html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山西省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交通运输工程)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公告,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从支付工程款的时间顺序出发,投标人对土方分项工程和电气设备安装分项工程采用不平衡报价时,应遵循的原则是( )。

A. 土方分项工程单价适当提高,电气安装分项工程单价适当降低
B. 土方分项工程单价适当降低,电气安装分项工程单价适当提高
C. 两者单价均适当提高
D. 两者单价均适当降低

答案:A
解析:
不平衡报价,就是在不影响投标总报价的前提下,将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定得比正常水平高一些,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定得比正常水平低一些。对能早期得到结算付款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土方工程、基础工程等)的单价定得较高,对后期的施工分项(如粉刷、油漆、电气设备安装等)单价适当降低。

某施工合同对工程拖期竣工的日拖期赔偿额和最高赔偿金额均作出了约定。合同履行中,发生了承包商分阶段移交工程拖期竣工的情形,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列关于计算拖期违约赔偿金额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日拖期赔偿额和最高赔偿限额均应折减

B.日拖期赔偿额和最高赔偿限额均不折减

C.日拖期赔偿额折减,最高赔偿限额不折减

D.日拖期赔偿额不折减,最高赔偿限额折减
答案:C
解析:
签订合同时双方需约定El拖期赔偿额和最高赔偿限额。如果合同内规定有分阶段移交的工程,在整个合同工程竣工日期以前,工程师已对部分分阶段移交的工程颁发了工程接收证书且证书中注明的该部分工程竣工日期未超过约定的分阶段竣工时间,则全部工程剩余部分的日拖期违约赔偿额应相应折减。

下列选项中,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说法正确的有()。

A.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B.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C.施工许可证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D.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E.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答案:B,C,D,E
解析:
2020版教材P20-37
选项A的正确说法,是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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