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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健康证考试(涉水产品企业从业人员) 问题列表
问题
涉水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一)明示或暗示具有防治疾病作用的内容; (二)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者欺骗性的文字、图形以及与生活饮用水无关的内容; (三)“酸性水”、“碱性水”、“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富氧水”等内容; (四)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禁止标注的内容。
问题
涉水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导致或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A、第七十三条B、第三条C、第二十九条D、第六十五条
问题
对国家卫生监督抽检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不在该省级行政区域内的,省级卫生计生委在进行调查处理的同时,应当将有关情况通报该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计生委,移送相关材料,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相关省级卫生计生委应当负责组织对生产企业进行调查并在()工作日内反馈和公布查处结果。A、30个B、60个C、45个D、90个
问题
直接从事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从事涉水产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