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合肥监理工程师(第19批)证书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3


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已经结束,目前完成考试的考生都在关注领取证书的资讯,近日,合肥市住建局网站发布了关于领取2020年度第十九批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通知,以下为具体内容。

关于领取2020年度第十九批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我市有54人符合初始监理工程师注册条件,3人符合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13人符合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现上述人员的证书及贴条已制作完成,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我局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100号政务服务管理局城乡建设局窗口(17)

二、初始注册及遗失破损补办注册证书领取方式:

()他人代办:凭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单位介绍信(注明领取注册监理工程师人员的姓名)、注册监理工程师人员身份复印件、代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本人领取:凭本人身份证办理。

三、变更及延续贴条办理方式:

()他人代办:凭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单位介绍信(注明领取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证书编号)、注册证书原件、注册监理工程师人员身份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办理;

()本人办理:凭本人身份证、注册证书原件办理。

联系电话:0551-63538813

2020917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来的2020年合肥监理工程师(第19批)证书领取通知。没有取得证书的小伙伴也不要气馁,每一次的考试,就像一次磨砺,坚持不懈的人总会成功,所以加油备考吧,不要输给懒惰!在备考当中,也许你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但只要心中坚持,努力勤奋,全力以赴,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潜能。希望各位考生们在备考的路上坚持前行,努力奋斗。最后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通过。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人的义务包括()。
A.承担白天施工噪音扰民的赔偿费用
B.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
C.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夜间施工噪音罚款
D.施工现场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E.办理施工许可证

答案:C,D
解析:
ABE三项都属于发包人的义务。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  )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A.1
B.2
C.3
D.5
答案:D
解析:
考点:法律。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工程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应为( )。

A.发包人
B.承包人
C.监理人
D.分包人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19-22
本题考查的是工程建设涉及的主要险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7-0201 规定,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当为建设工程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因此,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7-0201 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建筑工程一 切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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