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2021_04_28 每日一练
情况是这样的,我是能源行业的基层员工,工作负责运行离心机,公司目前除了公司本身的,还签了别的单位的能源站。最近发现公司大量的裁剪人,原本13人的工作内容,突然缩减到8人身上,而两个能源站相距有2公里远,这些天老是叫人员往返于此之间,而交通工具都是我们个人所有,来回往返也违背了我们的意愿。事情发生在前两天,我一个人在西边的能源站值夜班,天降大雨,电闪雷鸣,这时我接到主任的电话,要我去东边的能源站查看情况,由于事先没有准备,我以电动车没电,还有雷电天个人安全考虑,拒绝前往,而且我的根据是,合同并没有说明我们的工作是要不断的更换地点的,公司为了节约运行成本而缩减劳动力,导致本身分布于两边的工作人员,骤减到一人值夜班,而且还要来回穿梭,我很是气愤,所以拒绝服从安排,不料等待我的却是50元的罚单,记过一次,钱虽少,但是已经严重伤害了我的感情,请问各位,此类事情,你们的见解是什么?我想维权,或是公司通过此次事情要求开除我怎么办?麻烦专业人士解答,找个解决办法。
当时两个人都受伤了,对方当时说各治疗各的,当时出事后没有报警、没有出保。但是现在因为他们花销有点大,对方是某单位临时工,事情是在他下班回家途中出的,想要求单位赔偿,但是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当时发生过车祸,现在他们要求我亲戚出据一份证明,证明当时发生过车祸!但是又怕对方拿着出的证明告我亲戚,所以就想和对方签订协议,注明各自承担医疗费用互不亏欠才会出具证明!我想知道,如果他们到时候真的告了,这个协议到时候会生效吗?
我想问题下,通过司法考试资格考试,没有通过公务员考试,可以做法官么,通说好像福建有招检察官的时候要求司法考试通过一定分数,免笔试,直接面试,问一下天津有这回事么
一个工程为保证工期节点,农民工晚上加班,节假日不休息。顺利完成业主要求任务。现在向业主提出工人加班工资补偿,业主方认为投标时以日历天考虑,不予补偿。并且说审计也无法通过。请给予帮助解答,为谢!
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条文的理解发生歧义,请问:谁理解的正确?
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5年修改版)第二十九条规定“因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迁人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自签订协议并搬迁交房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对由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过渡的被拆迁人,从逾期之月起按月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这一条款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理解上发生了分歧。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议约定过渡期为18个月,现被拆迁人已经搬出了56个月还未回迁。被拆迁人理解的是在过渡期临时安置补助费前18个月按正常计算,从第19个月起的后38个月应按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计算;而拆迁人理解的是前18个月按正常计算,但从第19个月至24个月按增加0.5倍计算,第25个月至30个月按增加1倍计算,从31个月起才按增加2倍计算。而政府拆迁办也认为拆迁人理解对被拆迁人理解错了。请问法律专家老师们:究竟谁的理解是正确的?在此深深地感谢了!
甲与丙虽未经登记,但这只会导致甲丙之间不能发生物权变动,即丙不能取得标的物的质押权,但是甲丙之间的抵押合同还是成立并生效了好吧!(因为抵押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该题之所以会选B,是因为当时根据《担保法》第41条的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是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因为甲和丙并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所以两人之间的抵押合同没有生效,因此B选项是错误的,成为当时官方发布的标准答案。现在我们根据《物权法》的相关理论再来审视这道题目。B就是正确的了
现在跟公司仲裁判决书下了。支持了我们的部分赔偿,我们觉得满意了,请问,我们什么时候去公司要钱,是过了十五天上诉期吗,如果我们过了上诉期去要钱了,公司不给,我们怎么办
补充:向法院诉讼的前提是公司不给钱,请问我们向法院提出强制庭还需要再次在法院开庭审理吗,而且我们这个向法院提出强制庭有时间限制吗,还是说我们过了十五天申诉期向公司要钱他们不给也无法上诉了?
我和前妻生下两儿子,户口是在我这边广东农村户口,08年我和现在的妻子(非农)生一个儿子,请问算超生吗?我和前妻的计生方面已经罚清了,我属再婚,现在的妻子属初婚,(非农户口),我们是广东韶关下面一个县的,如果违反了计生政策的话应该怎么罚?盼知情者能给个详细点的回答,谢谢
后面的医疗费承包商让我们自己,请问这样合法吗?正确的应该是怎么样的一种理赔法?医生说我爸爸要修养一年,而且以后都不能干重活了。急需要答案,谢谢!请律师们帮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