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在校本科生去参加研究生考试可以报名吗

发布时间:2020-01-16


距离2020年考研初试已经快一个月的时间了,不少考研新军已经开始准备2021年的研究生考试了。最近有许多在校的本科生小伙伴儿向51题库考试学习网咨询:在校本科生可以参加研究生考试报名吗?答案是可以的,不过需要在研究生录取前取得本校的本科毕业证书,而且还需满足以下几点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须在国家承认的本科院校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往届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两年及其以上的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如果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则可以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需要取得硕士、博士所学院校的同意。本科是否符合专业硕士报考条件,与考生所报专业有关。专业硕士报考专业一般分为管理类与非管理类专业,不同专业的报名条件是不一样的。管理类专业要求本科生必须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非管理类专业没有工作年限要求,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生便可申请学习。

符合非管理类专业报考条件:

一般普通大学的本科毕业生是符合非管理类专业报考条件的。非管理类专业,一般要求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及以上就能申请入学。其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达到招生单位的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5、荣获硕、博士学位者可申请入学。

6、在校研究生报考要提前取得所学院校的同意。

7、专科学历毕业2年或2年以上的,以及符合国家认可的本科结业生招生单位具体报考要求的,可入学就读。

不符合管理类专业报考条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是不符合管理类专业报考的。因为管理类专业要求本科生不仅具备相应学历,还需要考生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体的报考条件如下:

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等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科生参加专业硕士管理类研究生报名必须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相关专业的专科生需要5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准备的在校本科生参加研究生报名考生的条件要求了。更多详细报考条件建议同学们查看目标院校最新的招生简章,以便获取更准确的招生信息。 最后,祝大家扬帆起航,驶向梦想院校的港湾!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研究生入学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成某(男,19岁)与张某(男,17岁)原系初中同学。成、张二人初中毕业后,一直待在家里,没有上班。成、张二人具有赌博、盗窃等恶习。2005年5月16日夜晚,成、张二人打起了初中时本班校花林某(16岁)的主意,预谋强奸林某。于是,成某、张某当晚约林某出来,谎称是初中同学聚会,将林某骗至成某家中。成某先提出与林某发生性关系,遭林某拒绝后强行将林某按倒在地,使用暴力将林某强奸。林某被强奸后大声哭喊。成某与张某害怕被人发现,遂用毛巾将林某的嘴堵住。之后,张某又强奸了林某,林某再次被奸后,仍然啼哭不止。于是,成某与张某密谋将林某杀掉以灭口。成某即狠勒林某的颈部,将林某勒昏。尔后,张某提议将林某放到附近的铁轨上,让列车将其轧死,制造林某卧轧自杀的假象。随后,成、张二人拿走林某身上的手表及少量人民币,用布袋将昏迷中的林某移至附近的铁轨上。不久,林某被运行的列车撞击挤压,造成心脏破裂内出血死亡。成某、张某二人作案后逃离现场,不久被抓获归案。
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根据刑法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成某与张某违背被害人的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成立强奸罪的共同犯罪。成某与张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当,都是主犯。由于成某与张某二人是轮奸,应当按照强奸罪的加重构成定罪处罚。
(2)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是故意杀人罪。本案中,被告人成某与张某合谋后将被害人放置于铁轨上,导致被害人被火车撞死,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成某与被告人张某作用相当,都是主犯。
(3)根据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是抢劫罪。本案中,被告人成某与张某在实施暴力行为之后,利用被害人处于昏迷的状态,劫走被害人的财物,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成某与张某的作用相当,都是主犯。
(4)由于被告人成某与张某都是一人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三罪,所以应当数罪并罚。
(5)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案中,被告人张某犯罪时不满l8周岁,系未成年人,所以对于张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型糖尿病与2型糖尿病的主要区别在于

A.发病年龄不同
B.对胰岛素的敏感性不同
C.胰岛素基础水平与释放曲线不同
D.发生酮症酸中毒的倾向不同
答案:C
解析:
[考点]1型糖尿病和2型糖尿病的鉴别

[分析]1型糖尿病一般发病年龄较轻,对胰岛素敏感,易发生酮症酸中毒;2型糖尿病一般发病年龄较大,对胰岛素敏感性差,不易发生酮症酸中毒。但以上均不能作为鉴别I型糖尿病和2型糖尿病的主要依据,1型糖尿病也可在成年后发病,2型糖尿病治疗不及时或病变晚期时也可并发酮症酸中毒。两种糖尿病主要的区别在于胰岛素基础水平与释放曲线不同,1型糖尿病表现为基础胰岛素水平低下,胰岛素释放曲线平直,2型糖尿病基础胰岛素水平一般正常,胰岛素释放曲线表现为高峰延迟。

针刺治疗腹痛的主穴是

A 中脘、天枢、足三里、三阴交
B 中脘、足三里、内关、章门
C 内关、天枢、足三里、内庭
D 中脘、章门、足三里、支沟
答案:A
解析:
腹痛的治法、基本处方及方义分析(一)基本治疗治法通调腑气,缓急止痛。以足阳明、足太阴、足厥阴经及任脉穴为主。主穴足三里中脘天枢三阴交太冲

人的感官觉察微弱刺激的能力是

A.绝对感觉阈限
B.绝对感受性
C.差别感受性
D.差别感觉阈限
答案:B
解析:
刚刚能引起感觉的最小刺激量,叫绝对感觉阈限。人的感官觉察这种微弱刺激的能力叫绝对感受性。刚刚能引起差别感觉的刺激物间的最小差异量,叫差别感觉阈限或最小可觉差。人对这一最小差异量的感觉能力,叫差别感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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