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考研政治模拟题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八)

发布时间:2020-10-04


相对来说,不少考研的同学政治科目基础不算差,因此许多考生在备考时都将重点放在了数学和英语上。花更多的时间用来提升弱势科目的分数无可厚非,但是我们也要注意保证优势科目不落后。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考研初试政治科目的一些模拟试题,正在备考的小伙伴赶紧练起来吧。

多项选择题

8.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反帝反封建、追求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新中国的伟大历史进程中,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爱国人士共同创立的。人民政协

A.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

B.是我国权利机关,也是决策机构

C.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D.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9.2015118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在京闭幕。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主持会议并讲话。俞正声在讲话中强调,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作用,为“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制定和实施献计出力,把服务“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制定和实施作为明年全国政协履行职能的一条主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

A.政治协商

B.民主监督

C.团结民主

D.参政议政

参考答案及解析

8.【答案】ACD

【考点】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解析】人民政协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点。人民政协要在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准确定位基础上,大力推进自身各项工作和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选项B表述错误,1954年全国人大成立后,人民政协就不再是国家机构。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我国国家机构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故正确答案为ACD

9.【答案】ABD

【考点】政协的主要职能

【解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性质: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也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题:团结和民主。选项C与题意不符,故正确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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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研究生入学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吴某有两层楼房一幢,二层于2003年租给其内侄洪某夫妇居住。2005年吴某考虑到自己年老多病,身边又没有其他亲人,遂与洪某签合同约定,以洪某对其生前悉心照料,死后料理好后事为条件,吴某将在房产证书上把洪某列为共有人。2005年底,吴某到房产部门更改登记,将洪某列在了共有人一栏,房产部门据此重新更换了房产证。但是,自洪某夫妇被列为共有人之后,他们对吴某的态度越来越差,开始经常与吴某争吵,2007年10月的一天,洪某甚至将吴某赶出家门。吴某为此极度痛苦,后悔万分。后在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消洪某的楼房共有人的资格。 问: (1)吴某与洪某之间的协议属于什么合同?这种法律行为是什么性质的法律行为? (2)法院应该怎样判决?

答案:
解析:
(1)吴某与洪某间所签的合同是遗赠扶养协议。所谓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所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在死后将财产转移给扶养人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它以扶养人先履行对遗赠人的生养死葬义务为条件,然后遗赠人的转移财产的法律行为才生效。 (2)法院应判决取消洪某的楼房共有人的资格,房屋的所有权完全归吴某所有。因为本案中双方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吴某将洪某列为楼房共有人的目的是为了让洪某对其生前悉心照料,死后料理后事,只有洪某履行了这一义务,吴某才愿意将洪某列为共有人。而洪某却没有依约对吴某悉心照料,已经违反协议,吴某当然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即不再将洪某列为共有人。

2001-111.组成药物中含生地、白芍的方剂是
A.杏苏散 B.败毒散 C.二者均是 D.二者均非

答案:D
解析:
D。败毒散的组成为柴胡、前胡、川芎、枳壳、芜活、独活、茯苓、桔梗、人参、甘草。杏苏散的组成为苏叶、半夏、茯苓、前胡、苦桔梗、枳壳、甘草、生姜、橘皮、杏仁、大枣。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这种法律监督称为()。
A.审判监督 B.立法监督 C.检察监督 D.行政监督

答案:A
解析:
【详解】
在中国,人民法院是专门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它虽然不是国家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但在中国整个法律监督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人民法院的监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人民法院系统内的监督;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的监督;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婴儿说出的第一批词,其特点是(  )

A.具有一定的场合约定性
B.某些已具备概括性的意义
C.都不具备概括性意义
D.不具有场合约定性
答案:A,B
解析:
儿童说出的话,比如说“妈妈、西瓜”需要具体的场合才明白其意义,一些句子已经有了概括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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