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学职称考试违纪说明(二)
发布时间:2022-05-27
各位备考中药学职称的小伙伴,2022年中药学职称考试时间为:4月9日、10日、16日、17日,请大家提前做好备考工作。关于中药学职称考试违纪说明,相信大家还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带大家来详细了解一下。
第二章 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六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三) 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八)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九)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十)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试题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以上的资讯能够帮助到所有的考生,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大家继续提问,我们会及时的回复大家的问题!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药学职称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胃
C.肾
D.大肠
E.小肠
B:赤石脂
C:玛瑙
D:琥珀
E:煤珀
B.抑菌剂
C.增溶剂
D.金属离子络合剂
E.乳化剂
B.水银
C.闹羊花
D.美沙酮
E.洋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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