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学职称考试违纪说明(三)
发布时间:2022-05-27
各位备考中药学职称的小伙伴,2022年中药学职称考试时间为:4月9日、10日、16日、17日,请大家提前做好备考工作。关于中药学职称考试违纪说明,相信大家还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带大家来详细了解一下。
第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试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十条 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第十一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
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建立,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以上的资讯能够帮助到所有的考生,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大家继续提问,我们会及时的回复大家的问题!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药学职称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山茱萸
C.乌梅
D.肉豆蔻
E.赤石脂
B.猪苓汤
C.真武汤
D.十灰散
E.黄土汤
B.阴虚血少,神志不安症
C.肝血不足,虚热内扰症
D.肝阳上亢,肝风内扰症
E.思虑过度,劳心伤脾,气血不足之失眠症
B. 防腐
C. 增塑
D. 芳香矫味
E. 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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