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怎么准备

发布时间:2021-12-24


公务员怎么准备


最佳答案

你好,我也在准备考公务员考试,我可以为你解答

(1)入门阶段。

这一阶段需要考生熟悉公务员考试的内容,选择公务员考试资料,确定报考的大概范围、方向和岗位,尽可能全面地了解所报部门、岗位的信息。在正式进入备考前建议考生先做一两套历年国考真题进行自我摸底测试,通过测试考生可初步了解考试内容、题型、题量,测试最重要的目的是要对自身的优劣势有一个清晰的定位,接下来就是制定复习计划,全身心进入备考周期。
(2)基础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打基础。建议考生以看教材为主,以做各模块的练习为辅。建议考生在每天学习新知识之前复习前一天学习过的知识,5天进行一次总结,教材学习完之后用一天的时间对整个知识体系进行梳理。在梳理知识的过程中,考生要按照大纲的要求复习,同时查缺补漏,尤其是一些重要的知识和考点,绝对不能放过。考生每天可安排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看新闻,读社论,并把重要的知识点记下来。 考生在整个复习阶段注意不要陷入两个极端:一是将自己全部的时间都放在自己的劣势模块上。二是将自己的全部时间都放在优势模块上。考生在保证足够时间提高自己优势的同时,又要安排适当的时间来提高自己的劣势。如果条件允许,可选报口碑较好的辅导班,帮助自己学习。
(3)提高阶段。考生在这一阶段的重点是做真题,辅之以质量较高的模拟题。考生通过做题要注意提高答题的速度和解题的能力,摸索答题技巧,找到适合自己的答题方法和答题顺序。有个试用版的快速阅读训练软件,是精英特的,可以把测试题摆在里面训练,以提高解题速度,非常好用!最终达到突出强项,提高弱项的目标。申论备考除了要注意理论知识的积累还要通过练笔来提高,建议考生每天安排一个小时的时间练习写作。考生在熟知一些理论知识的同时,要提高对实际问题的分析和解决的能力。需要强调的是申论答题字迹工整是取得好成绩的重要方面,考生可在复习的一开始坚持练字,相信考试的时候你会收到意想不到的结果。
(4)模考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是做套题。通过做套题的训练,考生要以提高答题速度、调整思维转换能力为目标,同时进行查缺补漏和巩固复习过的知识,还要优化自己的时间、安排做题顺序,以提早进入考试状态。精英特提醒各位考生做套题的时候尽量按照考试时间的安排,上午练习行测,下午练习申论,做题之后一定认真分析对错的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尽快提高成绩。
(5)冲刺阶段。临考前一周的阶段一方面要总结前阶段的复习成果,辅以适当的练习,调整考试兴奋点,一方面要调整心态,关注题型的变化和社会热点,熟悉考试环境和流程,准备参加正式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公务员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下列各项中,属于抢劫罪的一项是

A. 李某嵌入王某家中行窃,被发现后携所窃赃物逃跑,王某紧追不舍。李某见杂货店旁有一辆未熄火摩托车,车主正在车旁吸烟,便骑上摩托车
B. 郑某骑摩托车见田某提着精致皮包行走,从背后用力拉皮包带,试图将皮包抢走。田某拽住皮包带不妨,见此情景,郑某突然对摩托车加速,并用力猛拉皮包带抢走皮包,田某当即被摔成重伤
C. 某晚,在大街上见赵某一人行走,即起歹意,将其奸污,并将显示其身份的皮包等物带走
D. 林某潜入胡某家中盗窃贵重物品,被主人发现后逃走,躲在农民的草垛里睡了一夜,第二天村长高某路过时,发现林某行踪诡异,林某以为高某发现了自己昨晚的盗窃行为,对高某进行打击,致其重伤
答案:B
解析:
A项李某没有“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等方法,强行将公私财抢走”,不是抢劫罪;C项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为掩饰罪行,不是抢劫罪;D项林某没有当场对高某使用暴力,而是在事后使用的暴力,不是抢劫罪。故答案为B。

零点集团针对全国 30 个直辖市或省会城市居民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进行了“中国公 众环保指数”调查。 2010 年中国公众环保指数得分为 69.5 分,较之 2005 年(68.1 分)和 2007 年(69.1 分)维持稳定局面,但仍未破七,当前大的环保环境和公众环保内驱力还没有达到足以产生变革的度点。 可喜的是,西部城市公众环保指数以 69.4 分紧随东部之后(70.3 分),成为 2010 年环保指数的亮点。 进一步研究发现,西部公众主要赢在社会参与型环保的行为率高,高出东 部和中部公众 10 分以上。
由于当前中国政府的行政特征、表现力及公众环保水平的发展阶段,使得我国的公众环保表现出两项内生性矛盾:
矛盾一:73.2%的公众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中会优先选择环境保护,环保选择具有压倒 性优势;另外认为我国环保已经紧迫的公众比例将近九成(86.8%),但在具体环保事项上,公众 的环保意识表现不一,人们的高环保意识主要集中在家庭生活层面,如将生活垃圾分类、节约 水电等,分别有 59.6%和 53.7%认为它们是环保行为,而在办公场所和社会参与层面的环保意 识相对较低。 进一步研究发现,如果落实在行为层面上,在 20 项环保行为中,二分之一的环保 行为采取率都在 30%以下,尤其是社会参与方面,环保行动力明显弱化。
矛盾二:对于环保问题的责任归属,72.3%的公众认为应该由政府负责,但对目前我国的环 保状况,表示满意的比例不及四成(39.4%),尤其是 18~25 岁的青年(32.8%)及学生(23.8%)。 而对此,仍有 54.6%的公众对政府工作表示认可。 公众表现出的这种矛盾认识正体现出中国公 众的政府依赖惯习,而这种惯习是不以政府的环保力强弱为基础的。
当然,这几年我国公众环保也表现出一些新的气象,从这些新气象中,我们可以大胆假设 未来中国公众环保的两个趋势:
趋势一:在联合国公布的十大环保问题中,46.1%的公众表示关注全球气候变暖,关注度仅次于大气污染(72%)和水污染(69.7%),因此,低碳作为减缓气候变暖的最直接行为,将具有更 加坚实的公众基础。 进一步研究发现,在生活中可以实现低碳的行为方面,如节约水电(64.8%)、 购买节能电器(52.7%)等,公众的行为采取率均相对较高。 当然,公众低碳时代的到来,需要政府 的监管及市场的配合,只有做到三合一,才能让低碳真正成为一种内在的生活方式。
趋势二:根据中国环保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我国民间环保组织的数量几年来有明显增加,未来趋势会更明朗,而这依赖于公众对环保组织工作的认可(61.6%),一直在政府、企业和公众 等不同环保主体中居首,尤其是近年来环保问题严重的西部,这一比例相对更高为 65%。 进一 步研究发现,不同年龄公众不参加环保活动的首要因素都是“没人组织我参加”,这为未来环保 组织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当然,对于 18~25 岁青年来说,增加环保组织信任度和透明度(分别为 25.6%和 28.9%)也相对较为迫切。
最后一段认为,中国公众环保的发展趋势是:

A.公众对环保组织工作的认可越来越高
B.环保组织的急剧发展
C.公众的环保活动将越来越组织化
D.环保组织的信任度和透明度将越来越高
答案:B
解析:
文章在谈论“趋势二”时,首先指出我国民间环保组织的数量明显增加,未来趋势会更明朗。接着通过指出不同年龄公众不参加环保活动的首要因素是“没人组织我参加”为未来环保组织发展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由此说明,未来环保组织会急剧发展。故本题答案为B。

下列空缺处句子排列最恰当的一项是:
无论是读者还是作者,我们在接触文字时,常常由我们的个性、人生经历、生长环境这三个因素来决定我们的审美趣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这三点功夫就是我们常说的学问修养,而纯正的趣味必定是学问修养的结果。
①它们的影响有好有坏
②我们应该根据固有的个性而加以磨砺陶冶
③不易也不必完全摆脱
④这三点都是很自然地套在一个人身上的
⑤接收多方的传统习尚而融会贯通
⑥扩充身世经历而加以细心体验

A.②⑤⑥④①③
B.②⑥⑤④③①
C.④①③②⑥⑤
D.④③①②⑤⑥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对比选项,确定首句。本题需要我们排列顺序的句子为一段话的中间部分,还应把握文段上下文话题。横线前话题为“这三个因素来决定我们的审美趣味”,首句分别为②句和④句,哪一句在前不容易确定。寻找原文信息,这六个句子可以分为两个部分,①③④三句均是围绕“这三点”进行具体论述,②⑤⑥三句围绕我们该怎么做进行说明,刚好对应横线后的话题“这三点功夫”,因此排除A项和B项。
第二步,对比C项和D项。分析①③④这三句话的关系,④句提到“这三点都是很自然地套在一个人身上的”,后面应该先说到“它们的影响有好有坏”才会涉及话题“不易也不必完全摆脱”,因为谈到不好的影响后才要“摆脱”,因此正确顺序为④①③,锁定C项。
第三步,验证C项,语义通顺连贯。
因此,选择C选项。

甲与乙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定金5万元,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8万元,后来乙违约,甲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种诉讼请求既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
A.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
B.请求乙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
C.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同时请求返还定金5万元
D.请求乙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同时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

答案:C
解析:
选择C,C是性价比最高的,违约金与定金只能2选1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