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管理属于工商管理类,国家公务员考试中能报考...

发布时间:2021-10-12


旅游管理属于工商管理类,国家公务员考试中能报考专业要求工商管理的吗



最佳答案

可报考要求“工商管理类”的职位。公务员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公务员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村民委员会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村委会规定村里的荒山不得以招标、拍卖等形式实行承包经营
B.村民乙外出经商,村委会不同意乙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
C.村民丙全家转为城市户口,村委会取消丙承包期内的承包权
D.村委会规定凡是嫁往外地的本村妇女,承包地应一律归还村委会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 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所以村委 会无权禁止家庭承包经营以外的其他方式的承包,A选项错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9条规 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所以乙有权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B 选项错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3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 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 包的耕地和草地”。所以C选项中村委会的决定合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承包 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 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 其原承包地”。所以D选项中一律收回承包地的做法不合法。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随着人们的生活和工作逐渐进入高楼大厦,人们接触日光的机会变少,研究发现,日光是合成维生素D的必要条件,而维生素D是促进钙吸收的关键因素。因此有人得出结论:现代人更容易患骨质疏松等因缺钙引起的疾病。
以下哪项为真,最能质疑上述结论?

A.骨质疏松疾病患者多晒太阳就可以缓解或治愈
B.现代人饮食结构中的含钙食品比以前丰富很多
C.口服维生素D片是添加了促吸收剂的合成配方
D.骨质疏松症患者接触日光的时长与其他人无异
答案:D
解析:
题干由现代人接触日光机会少而日光是促进钙吸收的关键因素,推出现代人更容易患骨质疏松等因缺钙引起的疾病。D项说明接触日光时长和患骨质疏松没有关系,切断了论据与论点之间的联系,从而削弱了题干结论。A项加强了题干结论;B项含钙食品丰富与是否能吸收没有关系,不能削弱;C项不确定现代人是否口服维生素D片,无法削弱。故答案选D。

在单位,领导派给小李和小王的工作特别多,而你的工作却很少。你该怎么办?

答案:
解析:
在这种情况下,我就应该引起重视、认真反省了,是我的能力不够,不能胜任太多的工作,还是我工作不负责任,领导不放心把工作交给我做,或者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总之,我首先应该认真地自我检讨,在此基础上对症下药,采取一些补救措施。如果是我能力不够、水平有限,我就要加紧学习本岗位的业务知识。我可以主动与小李、小王进行对照、寻找差距,也可以向领导和同事取经,多看、多学、多做、多积累经验,争取尽快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如果是我工作责任心不强,我就必须彻底改掉坏毛病,端正工作态度,否则将无立身之地;如果是因为我不善于表现自己,领导对我的情况所知甚少,那我就应该在工作中坚持苦干加巧干,既要圆满地完成任务,又要适时地进行自我表现。比如我经过努力为公司赢得一位大客户后,我就可以写上一篇报道或简讯,向大家展示自己的成功。


A.20 B.35 C.15 D.25

答案: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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