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8-30)

发布时间:2020-08-30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历年真题,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1.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翻供,否认犯罪,并当庭拒绝律师为其进行有罪辩护。合议庭对此问题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被告人有权拒绝辩护人辩护,合议庭应当准许

B.辩护律师独立辩护,不受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C.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D.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

【答案】A

【考点】法律援助辩护

【解析】

《高法解释》第254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次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要求另行指派律师,由其自行辩护。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开庭后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不予准许。”故选项A正确。

被告人有委托和拒绝辩护人辩护的权利,故B项错误。

对于依法应当给予法律援助辩护的被告人,拒绝过一次辩护律师辩护的,重新开庭再次拒绝的,法庭不予准许。故C项错误。

《高法解释》第254条规定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因此,合议庭可以准许部分被告人的拒绝辩护,准予辩护后,或由其另行取得辩护人,或对其另案处理,但不能不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故D项错误。

2.检察院以抢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人构成抢劫罪。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不能直接以抢劫罪定罪

B.可以直接以抢劫罪定罪,不必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

C.只能判决无罪,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

D.应当驳回起诉,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

【答案】B

【考点】法院指控罪名裁判

【解析】

B项正确,当选。《高法解释》第241条规定(二)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由此可知,B项正确。

A、C、D项皆不可选。

3.法院就被告人“钱某”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检察院发现“钱某”并不姓钱,于是在确认其真实身份后向法院提出其冒用他人身份,但该案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关于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可以建议检察院提出抗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

B.可以自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

C.可以撤销原判并建议检察机关重新起诉

D.可以用裁定对判决书加以更正

【答案】D

【考点】再审审理后的处理方式

【解析】

D项正确,当选。《高法解释》第390条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被告人姓名等身份信息有误,但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裁定对有关信息予以更正。四项中只有D项所述符合该法条的规定,A、B、C三项所述皆错误,不可选。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帮助哦!预祝你们在2020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王某于某日清晨使用月票在市公园内露天舞池旁学习跳舞时,突然被旁边一棵树上坠落的枯枝砸在后头颈上,随即被他人送到医院诊治。诊断结论为颈椎髓震荡,颈椎过伸性损伤,王某为此花费医药费若干。因损害赔偿与公园发生纠纷,王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所受损害应由公园承担赔偿责任
B.王某所受损害与公园无关,应由其自担
C.王某所受损害应主要由公园承担,王某承担部分责任
D.王某所受损害应主要由其自担,公园承担部分责任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树木掉落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树木掉落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公园对买了门票进入公园的游客有保护其人身安全的义务,公园应定期修剪树枝,以免枯枝掉落伤人本案中,枯枝掉落伤人表明公园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对王某受损害存在过错。因此,应承担侵权责任,本题正确选项为A。

“一般来说,古代法学家更多强调道德在社会调控中的首要或主要地位,对法的强调也更多在其惩治功能上。而对借助法明确权利义务以实现对社会生活的全面调整则往往心存疑虑,甚至希望通过推行‘德治’来去除刑罚,如中国历史上的‘德主刑辅’。近现代后,法学家们一般都倾向于强调法律调整的突出作用,法治国成为普遍的政治主张”。对这段话的理解,正确的是

A.古代法学家都坚持自然法学派的观点,认为恶法非法
B.近现代法学家一般都否定道德的作用
C.随着分工和交换的普遍化、价值冲突的普遍化以及程序性政治的常态化,法律的作用日益得到凸显
D.大多数法学家都承认,法律调整与道德调整各具优势,且形成互补
答案:C,D
解析:
A错:题干讨论的是法律与道德在“功能上”的联系,无法得出都坚持自然法学派的结论;B错:近现代法学家一般都承认道德的作用。

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的,所涉及的境内外公司的股权应符合特定条件。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特定条件的有()。

A.股东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B.无所有权争议
C.没有设定质押及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D.境外公司股权如挂牌交易的,最近3年交易价格稳定
答案:A,B,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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