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2)

发布时间:2020-09-02


报考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辨认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辨认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B.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C.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

D.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答案】C

【考点】辨认的排除与适用

【解析】

《死刑案件证据问题规定》第30条规定,侦查机关组织的辨认,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不能确定其真实性的,辨认结果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

(二)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三)辨认人的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四)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尸体、场所等特定辨认对象除外。

(五)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辨认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一)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少于二人的;

(二)没有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的;

(三)对辨认经过和结果没有制作专门的规范的辨认笔录,或者辨认笔录没有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的;

(四)辨认记录过于简单,只有结果没有过程的;

(五)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

《高法解释》第90条第二款规定,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

(二)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三)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四)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五)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

(六)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

A、B、C选项都属于依法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辩认笔录。C选项所述属于“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辨认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经补正或作出合解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辩认笔录。故C项正确,当选。

2.下列哪一选项表明我国基本确立了自白任意性规则?

A.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B.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C.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交看守所羁押

D.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答案】B

【考点】证据规则自白任意规则

【解析】

自白任意规则,又称非任意自白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基于被追诉人自由意志而作出的自白(即承认有罪的供述),才具有可采性;违背当事人意愿或违反法定程序而强制作出的供述违背其自由意志的逼供,不具有可采性,必须予以排除。《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本条款中“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有初步确认我国自白任意性规则的表示,故B选项正确,可选。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历年真题,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选项中,说法错误的有:( )

A.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按共犯处理
B.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按共犯处理
C.教唆他人实施盗窃的,按共犯处理
D.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的,按共犯处理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以及我国刑法的相关特殊规定。A项直接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B项直接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D直接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根据刑法规定,下列选项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是:( )

A.拐卖妇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
B.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
C.抢劫致被害人死亡的
D.刑讯逼供致被害人死亡的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结果加重犯的定罪问题。拐卖妇女造成被拐卖的妇女死亡的,是拐卖妇女罪的结果加重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结果加重犯。抢劫致被害人死亡的,是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根据《刑法》第247条的规定,刑讯逼供致被害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围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
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的规定,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区别于合伙等其他社团性组织的典型特征,指法人与自己设立者或成员的责任独立,即法人应当以自己全部的资产对自己所从事的活动对外独立承担责任,而不需要追究其设立者或者成员的责任,法人的设立者只在其出资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德胜公司由于已经取得了法人的地位,所以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独立承担责任,对于其因决策失误而在中国欠下的700万元债务,应当由其自己独立地承担责任,而不应追究作为其出资者的凯旋集团的责任。而德胜公司自己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其财产包括了自己在萨摩国设有的总部和分支机构,以及位于中国深圳主要营业机构的财产。所以选项B的说法是正确的。

外国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一家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西湖龙井茶1000箱,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10月15日前装船。由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 直至10月30日装船完毕,为了顺利交单收回货款,卖方向承运人出具了保函换取了装船日为10月13日的提单。依据《汉堡规则》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所签发的提单为倒签提单,仅在承托双方有效
B.所签发的提单为预借提单,仅在承托双方有效
C.所签发的提单为清洁提单,对收货人有效
D.所签发的提单,对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都无效

答案:D
解析:
考点:“倒签提单”和“預借提单”
讲解:判断“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的标志就是看签发提单时货物是否已经装 船,已装船的为倒签提单,未装船的为预借提单。依据《汉堡规则》,以保函进行欺诈,所 签发的提单对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无效,且承运人不能依据保函向收货人主张免责。故D 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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