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25)

发布时间:2020-10-25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每日一练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生效裁判申诉的审查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赵某强奸案的申诉,由上级法院转交下级法院审查处理,不立申诉卷

B.二审法院将不服本院裁判的刘某抢劫案的申诉交一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审查后直接作出处理

C.李某对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的申诉,最高法院可以直接处理,也可以交原审法院审查。交原审法院审查的,原审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逐级报最高法院审定

D.高某受贿案的申诉,经两级法院处理后不服又申诉,法院不再受理

【答案】C

【考点】申诉

【解析】A项:刑事诉讼相关立法对此问题没有明文规定,根据实践做法,上级法院转交下级法院审查处理应当立申诉卷,此项错误。

B项:《刑事解释》第373条第1款:“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此项错误。

C项:第374条:“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审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层报原核准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此项正确。

D项:第377条:“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和本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此项错误。

2.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某甲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法院认定,某甲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拒不退还”的侵占行为。对于本案,检察院拒不撤回起诉时,法院的哪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

A.裁定驳回起诉

B.裁定终止审理

C.迳行作出无罪判决

D.以侵占罪作出有罪判决

【答案】B

【考点】终止审理

【解析】本题考查庭审过程中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而这个本应该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已经进入法庭审理过程,所以只能终止审理。B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哪些是刑事诉讼收集证据的主体?
A.人民法院
B.辩护律师
C.人民检察院
D.行政机关

答案:A,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 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刑事诉讼法》第41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 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 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 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由此,公安司法人员和律师有权主动收集和调取 刑事证据。其他任何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公民个人,都无此权利。故ABC选项正确。《刑事诉 讼法》第5 2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 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该规定不是说行政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收集证据,而是说在刑 事诉讼之前的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证据,依法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后,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 据使用。故D选项错误。

甲乙丙二三国签订了一投资贸易条约,甲乙两国就相同的事项又签订了新条约,两公约先后作出了不同的规定,新条约以甲乙两国文字的文本同样作为准文本,以第三种文字的文本作为参考文本。条约生效后,两国发现三个文本的某些用语有分歧。依《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条约的说法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在甲乙两国之间,旧约优先适用
B.因甲乙两国新约的文本之问有分歧,该条约无效
C.甲乙两国可任意选择对己方有利的文本解释适用新约
D.条约的分歧应当依公约的目的及宗旨调和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条约法——条约的适用。A错,依《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先后就同一事项签订的两个条约,在同为两条约当事国之间,适用后约优于前约的原则。在同为两条约当事国与仅为其中一条约的当事国之间,适用两国均为当事国的条约。新约与旧约的当事国不同,因此,未使旧约失效。B错误,D正确,条约的分歧应采用公约规定的方式消除,或依目的及宗旨调和,而不是无效。C错,因为缔约国不得从对方文字约文的不同解释中获得利益。

某法院在一起疑难案件的判决书中援引了法学教授叶某的学说予以说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

A.法学学说在当代中国属于法律原则的一种
B.在我国,法学学说中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
C.一般而言,只能在民事案件中援引法学学说
D.参考法学学说有助于对法律条文作出正确理解
答案:B,D
解析:
从内容看,构成法的基本因素或元素,即法的要素,包括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其中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统称为法律规范。法学学说并非法律规范,故A项错。非正式解释,也称为任意解释、学理解释,一般是由学者或者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在我国,学者对法律无正式的解释权,故B项对。
除了在民事案件中可以援引法学学说外,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也可以援引法学学说,故C项错。
法学,是以法这一社会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人文社会科学。它研究各种法律规范、法律制度的性质、特点及其相互关系,研究法的内部联系和调整机制,故参考法学学说有助于对法律条文作出正确理解,D项对。

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租给乙住,乙又擅自将房屋租给丙住。丙是个飞镖爱好者,因练飞镖将房屋的墙面损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要求解除与乙的租赁合同
B:甲有权要求乙赔偿墙面损坏造成的损失
C:甲有权要求丙搬出房屋
D:甲有权要求丙支付租金
答案:A,B,C
解析:
【考点】租赁合同【详解】《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据此,乙作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甲的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于丙,出租人甲有权解除与乙的租赁合同,因此选项A正确。对于丙给房屋墙面造成的损失,根据前述规定,出租人甲有权要求承租人乙赔偿,因此选项B正确。甲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对于无权占有其房屋的丙,根据《物权法》第34条的规定,甲有权要求丙搬出房屋,因此选项C正确。由于甲与丙之间不存在租赁合同关系,也未同意转租,故甲不能要求丙支付租金,因此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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