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劳动法》每日一练(2020-09-16)

发布时间:2020-09-16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劳动法》的练习题,一起来看看吧!

1.某公司聘用首次就业的王某,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1500元。

2012年7月1日起,王某上班,不久即与同事李某确立恋爱关系。9月,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征得工会主席同意,公司公布施行《工作纪律规定》,要求同事不得有恋爱或婚姻关系,否则一方必须离开公司。公司据此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

经查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公司与王某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为王某买了失业保险。

关于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法是:

A.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

B.试用期工资符合法律规定

C.8月1日起,公司未与王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每月付其两倍的工资

D.8月1日起,如王某拒不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有权终止其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答案】ABC

【解析】

A项考查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题中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3个月,超过了2个月的法律上限,A项正确。

B项考查试用期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题中约定的岗位工资是1500元,其80%的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000元,符合法律规定,B项正确。

C项考查未签订劳动的法律责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C项正确。

D项考查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权终止其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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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代销机器设备的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代理销售甲公司生产的设备,每台8000元。甲公司除按季度支付给乙公司一定的报酬之外,还将根据该设备的销售量给予乙公司一定比例的提成。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可以自己买入该批设备,但不能再要求甲公司向其支付报酬
B:若乙公司以每台9000元向丙公司卖出该设备5台,则多得的5000元收入应归甲公司
C:甲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D:购买设备者不付款的,乙公司应赔偿甲公司因此所受的损害
答案:B,C,D
解析:
《合同法》第419条规定: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因此,A项错误。《合同法》第418条第2款规定: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因此,B项正确。《合同法》对行纪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解除权并无直接规定,而依《合同法》第423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另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故行纪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有任意解除合同权。因此,C项正确。《合同法》第421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D项正确。

中国籍人李红出国多年后定居甲国(但并未入甲国籍),后与甲国一男子结婚并生一女,取名希瑞。李红回江苏老家省亲,住在其亲属家。甲国称李红在甲国参与毒品交易等犯罪活动,向中国提出了引渡的要求,两国之间无引渡条约。依中国《国籍法》、《出境入境管理法》、《引渡法》及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依中国《国籍法》,布瑞可同时拥有中国国籍与甲国国籍
B.李红回中国时住在亲属杨可家,需要去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
C.如依中国法律和甲国法律李红均构成犯罪,即可准予引渡
D.因李红是中国人,中国应当拒绝引渡
答案:A
解析:
A错,依中国《国籍法》第3条,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B错,李红不是外国人,她只是定居甲国,但并没有退出中国国籍。依《出境入境管理法》第39条规定,市民在自己家中留宿外国人,需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手续。而李红并不是外国人。依《引渡法》第8条第1项的规定,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国国籍的。本题李红具有中国国籍,因此,属于应拒绝引渡之列,C错,D对。

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对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4年)

A.婚姻自由作为基本权利,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
B.本案反映了遗嘱自由与婚姻自由之间的冲突
C.法官运用了合宪性解释方法
D.张林遗嘱处分的是其财产权利而非其妻的婚姻自由权利
答案:A
解析:
《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婚姻自由和公民的其他任何权利一样,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故A项“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说法错误,应选。

★ 孙某与王某集资购买了一辆汽车,并由王某营运,后因两人发生结算纠纷,王某诉至县人民法院,要求将汽车判归己有,由其偿还孙某的投资,或由孙某退还其投资,将汽车归孙某所有。诉讼中王某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并要求在诉讼期间汽车继续营运,以其朋友刘某的汽车为担保。法院裁定准许王某将车营运至判决车辆归属时止。后经法院判决车归孙某,但孙某发现汽车发动机已被更换,担保人刘某已将用以担保的汽车变卖后不知去向。孙某遂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那么,法院应否赔偿?()
A.应予赔偿,因为孙某的损失是由于法院的违法行为造成的
B.应予赔偿,因为是该法院诉讼保全手续的不明导致了诉讼当事人的损失
C.不予赔偿,因本案中法院的保全行为并不违法
D.不予赔偿,因为孙某的赔偿请求事项不属于司法赔偿的范围

答案:C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保全措施,造成损害的,适用刑事赔偿程序予以赔偿。在本案中,法院的诉讼保全措施并不违法。从因果关系上讲,该损失也并非由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而致。所以,法院不予赔偿,当事人只能寻求其他救济途径。因此C项正确,ABD项的说法都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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