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19)
发布时间:2020-10-19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每日一练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证券公司的下列行为,哪些是《证券法》所禁止的?
A.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
B.有偿使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
C.将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D.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答案】BCD
【考点】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解析】A选项,根据《证券法》第142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故证券公司是可以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A项允许,不选。
B选项,根据《证券法》第139条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非因客户本身的债务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B项行为被禁止,应选。
C选项,根据《证券法》第137条第3款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C项行为是《证券法》所禁止的,应选。
D选项,根据《证券法》第143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D项行为是《证券法》所禁止的,应选。
2.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1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对于乙对房屋的装修费用,若甲乙达不成协商一致,应如何处理?
A.由乙无条件拆除,费用由乙自理
B.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无须支付费用
C.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应当支付全部装修费用
D.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甲所有
【答案】D
【考点】附合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八十八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因此,A、B、C项错误,D项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其他经营同类产品的经营者有权要求鱼美人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监督检查部门可以责令鱼美人公司停止刊登广告,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
D、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没收红太阳广告公司的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A.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B.被假释的犯罪分子
C.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
D.被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
A:检察院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辨认由侦查部门负责人决定
B:为了辨认需要,可以让辨认人在辨认前见到被辨认对象
C:有多个辨认人时,根据需要可以集体进行辨认
D:为了进行辨认,必要时见证人可以在场
《高检规则》第24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的问题,可以进行鉴定”,可以进行而不是应当进行;《高检规则》第248条,鉴定由检察长批准,由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聘请其他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但是应当征得鉴定人所在单位的同意;《高检规则》第250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检验报告,同时附上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证明,并且签名或者盖章。《刑事诉讼法》第146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六机关规定》第31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进行查证的,可以建议补充侦查。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中的情况在《高检规则》中已作出了明确的肯定,即《高检规则》第38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C选项中的情况《高检规则》第457条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公诉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公诉机关应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侦查机关提供协助,也可以书面要求侦查机关补充提供证据。D选项中的情况《刑诉解释》第226条已作出了明确规定,发现被告可能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审判期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因为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证据材料属于案件的主要证据,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就应当移送)。
《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第152条规定,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选项A错误。《高检规则》第257条第2款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据此可知,对犯罪嫌疑人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而不是由侦查部门负责人决定。选项B错误。《高检规则》第258条规定,辨认应当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禁止辨认人见到被辨认对象,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作假辨认应负的法律责任。据此可知,在辨认前,禁止辨认人见到被辨认的人或被辨认的物。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高检规则》第259条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据此可知,不能集体进行辨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而根据《高检规则》第129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只有在其中第(4)、(5)种情况,也就是在“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两种情况下,才能决定拘留,故本案中检察机关对正在实施犯罪的嫌疑人决定拘留是错误的。《高检规则》第134条规定,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故C项做法符合法律规定。根据《高检规则》第290条,侦查部门应当制作拟撤销案件意见书,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故D项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A.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B.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C.全国人大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
D.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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