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模拟试题(2020-10-25)

发布时间:2020-10-25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的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15周岁的甲非法侵入某尖端科技研究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18周岁的乙对此知情,仍应甲的要求为其编写侵入程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乙成立共犯

B.如认为甲、乙成立共犯,则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从犯

C.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间接正犯

D.由于甲不负刑事责任,对乙应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片面共犯论处

【考点】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要件;间接正犯;片面共犯

【答案】D

【解析】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要求行为主体年满16周岁。甲只有15周岁,故甲对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仅阻却行为人的责任,但不阻却行为的不法)。如果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那么甲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乙对此提供帮助,二人成立共同犯罪。A项正确,不当选。

如果认为甲、乙成立共犯,那么由于乙是应甲的要求帮助其编写侵入程序,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作用,故乙属于从犯。B项正确,不当选。

如果认为甲、乙成立共同犯罪,则乙的行为属于帮助行为,而不是实行行为,故乙不成立间接正犯(间接正犯的行为是实行行为)。如果认为甲、乙不成立共同犯罪,即便要追究18周岁的乙的刑事责任,也不能认定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间接正犯。这是因为成立间接正犯,要求行为人对所利用的工具具有支配性,而在本题中,乙是应甲的要求为其编写侵入程序,甲是否入侵以及何时入侵尖端科技研究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乙都不具有支配性,故乙不成立间接正犯。综上,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间接正犯。C项正确,不当选。

片面共犯是一方知情(认识到自己是在帮助别人犯罪),而另一方不知情(不知道自己在被帮助)的情况。在本案中,乙对甲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是知情的,甲、乙存在意思联络,故对乙不应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片面共犯论处。D项错误,当选。

故本题选D。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红旗机械厂与白云金融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由白云公司从现代制造公司购买3台AAA型机床直接出租给红旗厂使用,租期10年。白云公司即向现代公司购买3台机床并交付给红旗厂使用。红旗厂安装这3台机床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下列有关表述正确的有?
A.在该合同关系中,三方均是当事人,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由红旗厂承担
B.租赁期满,该3台机床的所有权属于白云公司
C.红旗厂有权要求现代公司对该3台机床的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D.红旗厂有权要求白云公司对该3台机床的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B,C
解析:

2008年8月,县公安局在审查孙某卖淫案中发现张某曾有嫖娼行为,遂于当年9月对张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张某不服该处罚决定,提起诉讼。法院经审查认定张某的最后一次嫖娼行为发生于2006年5月,张某当时付给孙某500元现金及一些首饰。对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维持对张某的处罚决定
B.变更对张某的处罚决定
C.撤销对张某的处罚决定
D.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答案: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判决、治安管理处罚。《行政诉讼法》第54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

古某生前没有遗嘱,死后有一些个人的合法财产,即与配偶共同居住的房屋、女儿保管的银行存款,长期借给侄子古小某使用的一辆自行车,借给朋友甲使用的一部手机。古某死亡后,其父母要将自行车和手机收回,但遭到了拒绝。理由是,这是古某的财产,要交也应交给其配偶,在交给古某的配偶之前,有权占有并妥善保管。古某的父母则认为,他们是古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遗产应由他们保管。针对古某的遗产“房屋、存款、自行车、手机”,哪些人依法应为遗产的保管人?

A:古某的父母
B:古某的配偶、古某的女儿
C:古小某
D:甲
答案:B,C,D
解析:
遗产的保管是以客观上对遗产的合法占有为前提的,而占有遗产的人不一定是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因此,遗产的管理人可能是遗产继承人也可能是遗产继承人之外的个人或单位。根据《继承法》第24条的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在古某死亡时,古某的配偶、古某的女儿、侄子古小某、朋友甲分别存有古某的遗产,他们可以作为遗产保管人并应依法妥善保管遗产。而古某的父母并不存有上述遗产,因此,没有成为遗产保管人的条件。所以,正确的选项应是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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