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吉林省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考试大纲(二)
发布时间:2019-07-10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期货从业考试法律法规的考试大纲,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顺利通过!
1.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2.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3.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4.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5.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6.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7.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
8.关于发布《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的通知
9.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
10.关于发布《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的通知
11.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
12.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13. 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摘选
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18.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
19.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
20.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21.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
以上,就是期货从业法律法规的考试大纲,希望大家平时还是多花时间,多去学习,多去练习,这样才能在练习中总结经验,提高自己的能力。最后再次预祝各位能顺利通过考试!越努力越幸运额!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期货从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7
C.+11
D.+14
期货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
A.占用期货公司的资产,可能影响期货公司持续经营
B.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C.报送、提供或者出具的有关报告、材料或者信息等存在虚假、误导或者遗漏
D.直接任免期货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非法干预期货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九十条规定,期货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一)占用期货公司的资产,可能影响期货公司持续经营;(二)直接任免期货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非法干预期货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三)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四)报送、提供或者出具的有关报告、材料或者信息等存在虚假、误导或者遗漏。
B. 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C. 违反某省人大颁布的期货管理办法的规定
D. 违反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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