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员考试考点:管制类单据的缮制

发布时间:2021-10-22


2021下半年单证员考试即将开始,管制类单据的缮制是单证员考试的重要考点之一,接下来,请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申领许可证应提供的文件和材料:申请表、合同(正本复印件)、申领单位的公函或申领人的工作证或代办人员应出示委托单位的委托函、无经营权的单位需提供其主管部门证明、首次办证的单位应提供外贸经营权的文件(正本复印件)、配额管理商品应提交有关批件等。

一、许可证申请表填写及注意事项

1、贸易方式:是指进/出口货物的贸易性质,可以根据实际填写:一般贸易、易货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国际展销、补偿贸易、协定贸易、边境贸易、外资企业进/出口等。

2、“进口商”可填写进口公司名称及其13位代码、“9999+九位组织机构代码”(无进出口营权的企业)等。

3、收货人填写实际批准的进口用货单位;发货人通常是出口商或其代理人。

4、证书号码由发证机关编排。结构为:XX(二位数字表示年份)-XX(二位数字或字母表示发证单位)-XXXXXX(六位数字由计算机自动顺序编排)。

5、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进口一年内;出口最长不超过6个月(非一批一证),一批一证的3个月内,均自签发之日起算。

6、报关口岸:进口贸易填写到达我国规定开放的口岸;出运口岸可以填写三个,但仅能在一个口岸报关出境。

7、出口国/地区:填写出口商所在地的国别(地区)名称;进口国/地区指合同目的地,应显示具体国家名称。

8、商品名称和编码:按统一颁布的进/出口商品名称及编码填写。

9、单位:进/出口按台、套、辆、条、公升、公斤、平方米等计量单位填写。

二、许可证的填写与申请表基本相同,此处不赘。

三、许可证使用注意事项

1.货样出运。企业出口实行许可证管理的货样,每批货样价值高于人民币5000元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规定申领出口许可证。商务部授权公司主办出国展览会所带在外销售的物品,属许可证管理商品,应提交经商务部批准的举办展览会的批件。

2.由于纺织品贸易的特殊性、敏感性,国家专门出台了具体的出口管制规范,要求企业出口纺织品时提供包括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输欧盟手工制品证、输欧盟丝麻制品产地证、输土耳其纺织品产地证和我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在内的临时出口许可证件。

3.根据有关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许可证管理实行“一证一关”(许可证只能在一个海关申报)、“一批一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一次报关使用)和“非一批一证”,企业应严格按规定申报、使用。

相信通过以上分享,小伙伴们对于管制类单据的缮制有了一定的了解。预祝考友们顺利通过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单证员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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