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如何正确缮制提单
发布时间:2021-10-07
许多小伙伴考单证员都是为了更好的从事外贸工作,外贸的单证种类繁多,提单是单证中比较总要的单证。接下来,请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连看一下如何正确缮制提单吧!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有关规定及银行审单标准,单式海运或港对港提单的正确缮制有如下要求:
一、提单必须由受益人及装货人(Shipper)背书。
二、除非信用证许可,提单不能注有“subject charter party”即租船契约提单。
三、整套正本提单注有张数。是否按信用证条款交呈。
四、提单上通知人(Notify Party)须注有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名称和地址、电讯号码等。
五. 提单上有关运费的批注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和UCP500第33条的规定。
六. 提单上的任何涂改、更正须加具提单签发者的签章。
七、提单正面是否打明承运人(CARRIER)的全名及“承运人(CARRIER)”一词以表明其身份。
八、如提单正面已作如上表示,在承运人自己签署提单时,签署处毋须再打明承运人一词及其全名。
九、提单有印就“已装船”字样的,毋须加“装船批注;印就“收妥待运”字样的则必须再加“装船批注”并加上装船日期。
十、提单印有“intended vessel”、“intended port of loading”、“intended port of discharge”及/或其他“intended…”等不肯定的描述字样者,则必须加注“装船批注”,其中须把实际装货的船名,装货港口,卸货港口等项目打明,即使和预期(intended)的船名和装卸港口并无变动,也需重复打出。
十一、 单式海运即港对港(装货港到卸货港)运输方式下,只须在装货港(Port of Loading),海轮名(Ocean vessel),及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三栏内正确填写。
十二、“港口”(Port)和“地点”(place)是不同的概念。有些提单印有“收货地点”(place of receipt/taking in charge)和“交货地点/最后目的地”(place of delivery/final destination)等栏目,供提单用作“多式联运”(mulli-madal transport)或“联合运输”(combined transport)运输单据时用。
十三、提单上印有“前期运输由”(precarriage by)栏也为“多式联运”方式所专用,不能作为转船提单时打明第一程海轮名称的栏目。
十四、提单的“收货人”栏须按信用证要求说明。如信用证规定提单直接作成买主(即申请人)或开证行的抬头,则不可再加“order of”两字。
十五、提单不能有“不洁净”批注(unclean clause),即对所承载的该批货物及其包装情况有缺陷现象的批注。
十六、 关于转船,《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的第23条b,c两款是这样规定的:如信用证允许转船指装货港和卸货港之间发生转船,同一份提单包括了整个航程。
十七、提单上关于货物的描述不得与商业发票上的货物描述有所不一致。如提单上货物用统称表示时,该统称须与信用证中货物描述并无不一致,且与其他单据有共通连结(Link)特征,例如唛头等。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提单缮制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单证员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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