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要求

发布时间:2020-07-27


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的潮流,好多小伙伴都在问山东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的打印时间以及打印要求,别着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相关的信息,快来看看吧!

准考证打印时间:

山东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已经出来了,报名人员可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入口:

入口为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大家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这个网站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

3.打印准考证要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除此之外,打印准考证的时候,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每年准考证打印通道都有被挤爆的情况,不过不用着急,多刷新几次,或者是更换其他通道打印。

2.如果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的话,应该是浏览器的问题,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大家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但是要确保准考证信息完整。

4.准考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让你们在第一时间查到成绩。

5.大家可以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预订酒店。提前在考场周围定好酒店,根据经验,如果考前1-2天再去定的话,在考场周围几乎定不到酒店了。如果经济允许的话,订酒店尽量选择好一点的。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一定要选择隔音效果好的,根据教训,如果酒店隔音效果差很影响备考心情和休息。

6.提前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备好所需要的文具。一定要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点考场及相关要求或提示,如有的省份提示要在入场前拍照,有的提示不得自带笔、橡皮等考试用具,有的省份连饮用水也提供。

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大家,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或者还想要了解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可以咨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哦。最后,预祝你们考试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德国甲公司为其产品在中德两国注册了商标。中国乙公司擅自使用该商标生产了大量仿冒产品并销售至中德两国。现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中国某法院,要求其承担商标侵权责任。关于乙公司在中德两国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双方可协议选择适用中国法
B.均应适用中国法
C.双方可协议选择适用德国法
D.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应分别适用德国法、中国法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0条规定: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据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法院地法,即中国法适用于乙公司在中德两国的侵权责任,而不能选择德国法,可见,A对,C错。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乙公司在中德两国的侵权责任应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在本题中,甲公司在中国与德国分别注册了商标,乙公司擅自使用该商标生产了大量仿冒产品并销售至中德两国,乙公司在中德两国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如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则应分别适用中国法与德国法,B错,D对。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其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问题:
(1)如果甲并未向合同签订地C地法院提起诉讼,而是向离其较近的D地法院提起诉讼。乙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D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2)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仅仅约定了合同的履行地为C地,并没有约定管辖协议,此时甲公司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3)如果甲公司并未与乙公司签订书面的管辖协议,而是口头约定由C地法院管辖,此后甲公司反悔,选择了向合同履行地D地法院起诉。此时D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4)如果乙公司已经交付了货物,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是D地。但是,甲公司没有能够按时支付价款,双方发生争议,乙公司提起诉讼。此时,乙公司向D地的法院提起了诉讼,甲公司应诉答辩没有提出异议。此时D地的法院是否因此而享有管辖权?
(5)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而是在合同发生纠纷后,才书面约定了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此时的管辖协议是否有效?

答案:
解析:
(1)D地法院具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内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2)甲公司应当向被告所在地B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协议,那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合同纠纷应当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根据《民诉解释》第18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且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件中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按照题干的假设,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履行地与原告住所地和被告住所地均不同,则原告只能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向B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D地法院具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合同案件的协议管辖必须通过书面的形式确定。
(4)此时D地的人民法院取得管辖权。虽然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但是原告没有向约定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在答辩期间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视为双方当事人放弃了管辖协议。
(5)此时的管辖协议依然有效,因为管辖协议可以作为购销合同的一部分,也可以独立于购销合同。只要当事人双方书面约定,符合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并且不违反法律关于管辖协议的禁止性规定,管辖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某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后,对张某的受贿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经过侦查和审查起诉后,发现指控其受贿罪的证据不足。但是该检察院发现张某拥有小别墅一栋、私家宝马车一部、另有近百万元银行存款,犯罪嫌疑很大。如果检察机关要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对张某提起公诉,需要证明下列哪些事项?
A.张某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张某是国家工作人员
C.张某的合法收入数、实际财产数以及二者之间的差距为30万元以上
D.上述C项中所指差距部分的来源情况

答案:B,C
解析:
。实际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是国家工作人员,因此A项是不正确的。D项即上述C项中所指差距部分的来源情况的证明责任不是由检察机关来承担,而是由被告人来承担,被告人不能说明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因此D项也不正确。

关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信托投资公司适用本法
B.金融租赁公司不适用本法
C.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适用本法
D.财务公司不适用本法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对经其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前二款金融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据此,A项正确,B、C、D三项错误。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其他各类金融机构,不限于银行,也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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