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估,宁夏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要求
发布时间:2021-01-16
各位小伙伴注意啦!是不是都想知道2021年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要求?下面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往下看吧! (仅供参考)
准考证打印时间:
预计宁夏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1日至10月30日可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入口:
入口为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大家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这个网站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
3.打印准考证要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除此之外,打印准考证的时候,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每年准考证打印通道都有被挤爆的情况,不过不用着急,多刷新几次,或者是更换其他通道打印。
2.如果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的话,应该是浏览器的问题,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大家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但是要确保准考证信息完整。
4.准考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让你们在第一时间查到成绩。
5.大家可以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预订酒店。提前在考场周围定好酒店,根据经验,如果考前1-2天再去定的话,在考场周围几乎定不到酒店了。如果经济允许的话,订酒店尽量选择好一点的。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一定要选择隔音效果好的,根据教训,如果酒店隔音效果差很影响备考心情和休息。
6.提前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备好所需要的文具。一定要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点考场及相关要求或提示,如有的省份提示要在入场前拍照,有的提示不得自带笔、橡皮等考试用具,有的省份连饮用水也提供。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小伙伴们都清楚了吗?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常年居住在Y省A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人。大儿子王甲居住在Y省B县,二儿子王乙居住在Y省C县,女儿王丙居住在W省D县。2000年以来,王某的日常生活费用主要来自大儿子王甲每月给的800元生活费。2003年12月,由于物价上涨,王某要求二儿子王乙每月也给一些生活费,但王乙以自己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不稳定为由拒绝。于是,王某将王乙告到法院,要求王乙每月支付给自己赡养费500元。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97—100题。
A:王某是本案的唯一原告
B:王乙是本案的唯一被告
C:王乙与王丙应当是本案的被告,王甲不是本案的被告
D:王乙、王丙和王甲应当是本案的被告
【考点】一般地域管辖【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诉意见》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为追索赡养费案件,王某应作为原告,其子女王甲、王乙、王丙应作为共同被告,根据前述规定,王某、王甲、王乙、王丙四人的住所地法院都享有管辖权,故A、B、C、D皆应选。
【考点】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本案中王乙准备将存折上的3000多元钱转至他人账户,有可能导致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故王某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措施,B项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本案属于追索赡养费的案件,故可以采取先予执行措施,D项应选。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指在民事诉讼过一程中,行为主体故意破坏和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妨碍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本案中王乙转移财产的行为并不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故A项错误,不选。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证据保全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这是法院决定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原因。二是证据保全应在开庭审理前提出。本案并不符合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条件,故C项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BD。
【考点】起诉的条件【详解】《民诉意见》第152条规定,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本题中因王某经常要看病,原来所确定的赡养费已经不敷王某的开支,故王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法院应当作为新案受理。故C项说法正确,应选。正确答案为C。
B.张某以其妻子为被保险人应当经过其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C.张某以签发的保险单质押的,应当经过其妻子书面同意
D.如果小张为获取高额保险赔偿金,故意杀死张某妻子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保险金
B.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应纳税款
C.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缴应纳税款
D.隐匿财产,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
B. 丙公司在甲公司申请专利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
C. 丁公司为进行科学实验而使用甲公司的专利产品
D. 戊公司购买了甲公司专利产品后,再将该专利产品出售给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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