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2年法考准考证打印时间预测

发布时间:2022-02-19


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可知,2022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是9月17日和18日,主观题考试时间是10 月16日。那么准备参加陕西省2022年法考的考生知道陕西省2022年法考准考证的打印时间吗?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陕西省2022年法考准考证打印时间的相关内容,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法考准考证打印时间还未发布,根据历年来法考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2022年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打印时间是9月10日到9月16日,主观题准考证打印时间是10月9日到10月15日,准确时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发布的相关通告为准。

法考准考证打印入口为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各位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打印自己的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准考证打印要求:

1、按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2、准考证黑白彩色都可以,但是要求清晰、完整;

3、打印准考证需使用A4纸,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为单面打印,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考生一定要确认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的人很多,打印准考证是容易出现卡顿、刷新不出来的情况,这个时候可以多刷新几次或者换为别的浏览器登录试试。

2、有的考生会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黑白、彩色都可以,防止出现破损、遗失、弄脏的情况,确保准考证使用时是清晰、整洁的。

4、打印准考证后,如果考生离考场较远,建议根据准考证上考场的地址提前订好考场周围的酒店,如果考前一两天定,很有可能考场周围的酒店已经没有空房了。酒店一定要选择隔音效果好的,保证自己的休息质量。

5、注意准考证上关于考试和可带文具要求,还有进入考场所需要的的东西,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准备需要的文具,并检查文具的好坏,准备考试专用包,把需要的东西都装进自己考试会带的包里,以防遗漏或者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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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系中不属于无因管理之债的是:( )

A.甲与乙是同学,在操场打球时,甲受伤,乙将甲送到医院,因送甲到医院,乙耽误了外卖业务
B.甲、乙为邻居,他们的小孩均在某幼儿园,因甲出差,乙未受甲托,将甲之小孩带回,因照看不周,导致甲的小孩碰伤,为此花去医药费500元
C.甲见一小孩(5岁)被山洪所陷,站在一髙地上,甲奋力施救小孩,甲因被山洪中的枯树刺伤,为此花去医药费丨万元
D.甲为一老中医,在自家院墙内种了大量的中药材,因老中医重病在床,亲戚乙前来探望见园中杂草丛生便将其全部砍掉,老中医为此失去了药材收益2万元
答案:B,C,D
解析:
。本题A选项乙因送甲到医院,导致了耽误外卖的业务,该损失是确定的损失(如属不确定的损失,则不构成无因管理),故乙可依据无因管理对甲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本题B选项属于临时监护。临时监护与无因管理的区别在于,临时监护监护人的注意义务比无因管理管理人的注意义务要求高。本题C选项属于见义勇为。见义勇为与无因管理的区别是,见义勇为中,受益人只是给予适当补偿,不足本分由见义勇为基金会支付。自然灾害可适用见义勇为。无因管理只在本人和管理人之间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由本人承担债务。本题D属于侵权行为。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即可取得商铺优先认购权,商铺正式认购时甲公司应优先通知李某选购。双方还约定了认购面积和房价,但对楼号、房型未作约定。李某依约支付了认购金。甲公司取得预售许可后,未通知李某前来认购,将商铺售罄。关于《商铺认购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无效,因甲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对外销售
B:不成立,因合同内容不完整
C:甲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构成根本违约
D:甲公司须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答案:C
解析:
【考点】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性质与效力【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据此,甲公司嗣后取得预售许可后,其之前签订协议效力不受影响,所以,选项A错误。《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商铺认购书》对楼号、房型未作具体约定,但依据约定面积和房价,满足当事人、标的及数量要件,该合同成立,所以,选项B错误。需要明确的是,《商铺认购书》的性质为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本题中,因为尚未约定楼号、房型,所以,其不足以构成买卖合同,仅构成预约合同,而未通知李某前来认购,将商铺售罄,导致买卖合同将无法成立,构成根本违约,因商铺售罄,李某无法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对普通合伙企业征企业所得税
B.对非居民企业给予优惠一律按照20%的税率,居民企业没有优惠
C.某企业研发新技术的研发费用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D.对于国债利息收入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答案:C
解析:
①对普通合伙企业征个人所得税,不征企业所得税;②对非居民企业有的按照20%的税率、有的按照25%的税率;③国债利息收入是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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