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预计11月10日

发布时间:2021-05-22


每位考生在考试结束后最期待的应该就是查询成绩了,很多第一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同学对于这一块不是特别清楚,不用着急,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下福建地区成绩查询的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仅供参考)

一、成绩查询时间

1、预计2021年11月10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2、司法部于2021年1月8日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二、成绩查询入口

1、司法部网站

查询方法:考生需要准备好身份证号和报名时设置的登录密码,登录进入页面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2、中国普法网

查询方法:司法部通过授权普法网开通了查询通道,打开普法网首页,就可看到查询通道入口,进入通道查询即可。

3、中国普法网公众号

查询方法:首先关注中国普法公众号,进入公众号找到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栏目,按照上面要求填写相关证件号码、验证码之后,查询到成绩。

三、成绩合格标准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确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温馨提示: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四、成绩复核说明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由于每个地区政策不同,建议大家多关注当地人事网最新资讯。考试时间临近,同学们一定要抓紧最后的时间认真复习,51题库考试学习网也预祝各位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A:张大妈病重在床,邻居李四将其送往医院,并垫付医药费的行为
B:张三将李四由其保管的自行车以李四的名义卖给王五的行为
C:张三为一名人,李四便以张三的名义为自己登征婚广告的行为
D:王五将他人丢失的物品捡回,并予以保管的行为
答案:A,D
解析:
A选项属于无因管理,B选项属于无权代理,C选项属于侵权行为,D选项属于无因管理。

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党的领导”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坚持党的领导意味着在各项实践工作中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B.坚持党的领导是党的先进性所决定的
C.坚持党的领导包括在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与国家法律相同一
D.党的领导主要包括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和政治领导

答案:C
解析:
考点:党的领导的内涵
讲解:C项错误,坚持党的领导包括在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国家法律相“一致”而非“同一”。A、B、D项正确。

下列关于法与国家的一般关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国家政体受法的渊源的影响
B、法律是国家存在的政治基础
C、国家意志只能通过法律形式来表现
D、法的实现以国家政权的运行为必要条件
答案:D
解析:
法的渊源受国家政体的影响,而不是相反,A项错误;国家是法律存在的政治基础,而不是相反,B项错误;国家意志除了可以通过法律形式来表现,还可以通过国家政策等形式来表现,故C项表述错误。法的创设和实施需要国家权力。国家权力是法的必要支持、背后力量和效力基础。因此,D项表述正确。

关于船舶担保物权及针对船舶的请求权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给付请求,先于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而受偿
B: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先于船舶吨税、引航费等的缴付请求而受偿
C:因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应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
D: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与船舶抵押权受偿
答案:A,C,D
解析:
【考点】船舶优先权【详解】根据《海商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4)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5)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根据第23条第1款的规定,本法第22条第1款所列各项海事请求,依照顺序受偿。但是,第(4)项海事请求,后于第(1)项至第(3)项发生的,应当先于第(1)项至第(3)项受偿。因此,选项A正确,B错误。另根据《海商法》第24条的规定,因行使船舶优先权产生的诉讼费用,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以及为海事请求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选项C正确。根据《海商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选项D正确。本题选择ACD。【陷阱】船舶优先权一直是司法考试的重要考点。各项船舶优先权之间的受偿次序有明确规定,要注意区分。此外,船舶优先权与船舶留置权、抵押权之间也有一定的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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