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预计11月10日

发布时间:2021-05-21


每位考生在考试结束后最期待的应该就是查询成绩了,很多第一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同学对于这一块不是特别清楚,不用着急,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下安徽地区成绩查询的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仅供参考)

一、成绩查询时间

1、预计2021年11月10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2、司法部于2021年1月8日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二、成绩查询入口

1、司法部网站

查询方法:考生需要准备好身份证号和报名时设置的登录密码,登录进入页面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2、中国普法网

查询方法:司法部通过授权普法网开通了查询通道,打开普法网首页,就可看到查询通道入口,进入通道查询即可。

3、中国普法网公众号

查询方法:首先关注中国普法公众号,进入公众号找到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栏目,按照上面要求填写相关证件号码、验证码之后,查询到成绩。

三、成绩合格标准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确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温馨提示: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四、成绩复核说明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由于每个地区政策不同,建议大家多关注当地人事网最新资讯。考试时间临近,同学们一定要抓紧最后的时间认真复习,51题库考试学习网也预祝各位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转为股份,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是( )。

A.前一交易日该上市公司股票的收盘价
B.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C.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
D.证券交易所的决定
答案:B
解析:
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涉外投资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为合伙企业或股份有限公司
B.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其最高权力机构
C.总经理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D.合资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应按照《公司法》关于股份公司组织机构的规定办理
答案:D
解析:

海昌公司因丢失票据申请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无人申报权利,海昌公司遂申请除权判决。在除权判决作出前,家佳公司看到权利申报公告,向法院申报权利。对此,法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7年)

A.因公示催告期满,裁定驳回家佳公司的权利申报
B.裁定追加家佳公司参加案件的除权判决审理程序
C.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D.作出除权判决,告知家佳公司另行起诉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公示催告程序中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民诉解释》第450条规定,在申报期届满后、判决作出之前,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2款、第3款规定处理。因此,只要除权判决作出前申报成立的,都应当终结公示催告程序;所以,C项说法正确,ABD项说法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在行政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应遵循哪些原则?( )

A.诚实信用原则
B.实际履行原则
C.全面、适当履行原则
D.本人履行原则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行政合同的履行。根据行政合同的一般原理解答本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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