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了解一下2020年宁夏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发布时间:2020-03-07


想要第一时间看到自己的成绩,那你们怎么能不知道成绩查询的入口在哪里呢!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带你们一起了解一下2020年宁夏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具体如下:

2020年宁夏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为司法部网站。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2020年宁夏法考客观题成绩查询方法:

1、2020宁夏法考客观题成绩查询网址一:司法部网站

查询方法:考生需要准备好身份证和报名时设置的登录密码,登录系统进入页面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2、2020宁夏法考客观题成绩查询网址二:中国普法网

查询方法:司法部通过授权普法网开通查询通道,考生打开普法网首页,就可看到查询通道入口,进入通道查询即可。

3、2020宁夏法考客观题成绩查询网址三:中国普法网公众号

查询方法:首先关注中国普法公众号,然后进入公众号找到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栏目,并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证件号码、验证码之后就能查询到成绩了。

现在知道了成绩查询入口和查询的方法,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查询成绩时,我们需要注意什么?

1、错开高峰时间查询。因为查分系统刚开通时,查询分数的人数过多,导致网站拥堵,从而引起系统崩溃也是常有的事,所以建议各位考生错过高峰期,再查询成绩。
2
、考生要准备好准考证,身份证。查成绩少不了这两个重要的证件。所以,请大家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免丢失给成绩查询造成影响。
3
、如果准考证丢失可以试试以下办法找回:
联系当地司法局,进行准考证号码查询。
通过身份证号码登录司法部司法考试网站查询(待登录入口开通后才能登录)
查询成绩的考生可以直接通过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司法部司法考试网站查询。

现在你们已经知道2020年宁夏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在哪里了,接下来,你们就只需要等待成绩查询通道开通,届时你们就可以查询自己的成绩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有关查封行政强制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地方性法规有权对查封期限作出特别规定
B.因查封发生的保管费由当事人承担
C.因接受行政机关委托负责保管财物的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查封的财物损失,行政机关应先向当事人赔偿
D.行政机关解除查封后应在30日内退还财物
答案:C
解析:
考查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政强制法》第25条第1款规定,查封的一般期限为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可以对期限作特别规定。该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因查封发生的保管费由行政机关承担。该法第28条第2款规定,解除查封后,应立即退还财物。

灏德投资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专门从事新能源开发方面的风险投资。甲公司是灏德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乙和丙是普通合伙人。关于合伙协议的约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派驻灏德投资的员工不领取报酬,其劳务折抵10%的出资
B、甲公司不得与其他公司合作从事新能源方面的风险投资
C、甲公司不得将自己在灏德投资中的份额设定质权
D、甲公司不得将自己在灏德投资中的份额转让给他人
答案:B,C
解析:
选项A错误,《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本案中,甲公司是有限合伙人,其不得以劳务出资。
选项B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可知,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禁止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作从事新能源方面的风险投资。
选项C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可知,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禁止甲公司将其在灏德投资中的份额出质。
选项D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据此可知,合伙协议不能禁止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自己的份额。

关于侦查程序中的辩护权保障和情况告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B: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可以附卷
C: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辩护律师
D: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答案:D
解析:
【考点】辩护权的保障和情况告知【详解】《刑事诉讼法》第159条规定:“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选项A中应为“应当”听取而非“可以”听取;选项B中应为“应当”附卷而非“可以”附卷,故排除A、B选项。《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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