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估,陕西省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发布时间:2021-01-09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报名时间还没有公布,但是按照往年的报名时间,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预估一下,害怕错过报名时间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具体公告还没有出来,参考2020年的)
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
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9年或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考区考点设置
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应当按照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状况、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进行集中设置。
预估的报名时间可能会与实际时间有些出入,但是相差不会很大,为了能不错过报名时间,请各位考生在6月份时密切关注司法部网站发布的公告,51题库考试学习网也会为大家提供最新的报考信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
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B:如该企业直接起诉,提起诉讼的期限应为三个月
C: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从该企业的银行账户中划拨相应款项
D: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扣押该企业的财产并予以拍卖
A.某盗窃案,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吴某加重刑罚
B.某杀人案,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了抗诉
C.某强奸案,原审被告人范某已经死亡
D.某故意伤害案,再审需要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第6条规定,下列再审案件可以不 开庭审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的;(2) 1979年《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施行以前裁判的;(3)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刑 事责任能力的;(4)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押到庭确有困难的;但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征得人民检察院的同意;(5)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按本 规定第9条第(5)项规定,经两次通知,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故ABD选项正确。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19-07-17
- 2019-07-17
- 2020-07-24
- 2021-05-28
- 2021-04-09
- 2021-05-28
- 2020-08-27
- 2019-01-27
- 2019-01-27
- 2021-05-28
- 2020-08-19
- 2020-08-27
- 2021-05-28
- 2021-05-28
- 2019-01-27
- 2021-01-08
- 2021-01-08
- 2020-07-24
- 2021-01-09
- 2020-07-24
- 2021-05-28
- 2020-07-24
- 2021-01-09
- 2020-08-27
- 2020-07-05
- 2021-01-09
- 2020-07-24
- 2020-08-27
- 2019-07-31
- 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