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0年应届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9


山东省202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信息你了解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提供了相关的信息,还不知道的话就快看看吧!

根据司法部2020年7月29日发布的公告,现就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的时间和方式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于8月24日至28日,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公布的地点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还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二)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四)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复印或扫描留存,原件退回。

三、证书发放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由领取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另行通知。

山东省司法厅暨各市司法局咨询电话和公告网址为:

1.山东省司法厅:0531-82923109;82923162

公告网址:http://sft.shandong.gov.cn

2.济南市司法局:0531-66608793;66608189

公告网址:http://jnssfj.jinan.gov.cn/

3.青岛市司法局:0532-81608766;85912230

公告网址:http://qdsf.qingdao.gov.cn/

4.淄博市司法局:0533-6217838;6218176

公告网址:http://sfj.zibo.gov.cn/

5.枣庄市司法局:0632-3321714;3168619

公告网址:http://ssfj.zaozhuang.gov.cn/

6.东营市司法局:0546-8336531

公告网址:http://dyssfj.dongying.gov.cn/

7.烟台市司法局:0535-6660724

公告网址:http://sfj.yantai.gov.cn/

8.潍坊市司法局:0536-8090210;8090209

公告网址:http://sfj.weifang.gov.cn/

9.济宁市司法局:0537-7710076;7710078

公告网址:http://jnsfxzw.jining.gov.cn/

10.泰安市司法局:0538-8515019

公告网址:http://sfj.taian.gov.cn/

11.威海市司法局:0631-5217310

公告网址:http://sfj.weihai.gov.cn/

12.日照市司法局:0633-8816325

公告网址:http://sfj.rizhao.gov.cn/

13.临沂市司法局:0539-8317157

公告网址:http://sfj.linyi.gov.cn/

14.德州市司法局:0534-2687398

公告网址:http://dzsfj.dezhou.gov.cn/

15.聊城市司法局:0635-2990051

公告网址:http://sfj.liaocheng.gov.cn/

16.滨州市司法局:0543-3361248

公告网址:http://sf.binzhou.gov.cn/

17.菏泽市司法局:0530-5383323

公告网址:http://hzsfj.heze.gov.cn/

山东省司法厅

2020年7月30日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信息了,希望对你们有一定的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有关民事责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以出资人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可将民事责任划分为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
B.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C.连带责任仅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时才承担
D.民事责任的主要目的在于惩罚
答案:D
解析:
知识点: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以一方当事人补偿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为主要目的。

根据我国《票据法》,以下说法正确的 是:()
A.票据被拒绝付款的,不得背书转让
B.背书附条件的,背书无效
C.票据都有三方基本当事人
D.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而导致丧失胜诉权

答案:A
解析:
。《票据法》第36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兌、 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 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由此可知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33条第1款的规定,背书不得附 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 的效力。可知B项错误。根据相关规定可知,汇票和 支票有三方基本当亊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但 本票只有两方基本当事人:出票人和收款人。故C项 错误。根据该法第18条的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 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 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换人返还其 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故D选项错误。

甲某从银行取款5万元,在回家的路上遭到乙某的殴打。甲某回家后将钱藏起,到公安机关报案,称乙某抢劫了自己刚从银行提取的5万元钱。公安人员经调查发现破绽,最后从其家中将该5万元钱搜出,致使其诬告陷害他人抢劫的行径败露。甲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A:诬告陷害罪
B:伪证罪
C:犯罪既遂
D:犯罪未遂
答案:A,C
解析:
《刑法》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注意:诬告陷害罪是行为犯,所以只要诬告行为完成就是既遂,不以犯罪人实现使他人受刑事处罚的目的为既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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