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夏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

发布时间:2019-07-18


(一)受理方式

1.司法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公告申请受理、认定审核工作程序、时间、地点、网址及联系方式等。

2.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填报申请人信息。

3.申请人到地(市、州)司法局、直辖市司法局申请受理工作场所提交申请材料。

4.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初审机关受理申请,出具《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并在《受理单》上核盖“所有材料齐全”的印章。

印章规格:50mm×15mm,字体:宋体小二号加粗,蓝色印油。

5.初审机关在申请受理工作场所向申请人提供咨询服务,正确解答并指导申请人办理申请事宜。

(二)审核时间

xx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家住甲县的张某在某大型国有银行甲县支行柜台存款50万元。某天,张某收到银行取款短信,显示其卡在千里之外的乙县被取走50余万元,张某立即前往ATM机查询情况,卡内余额确实少了50万元。张某要求银行对该笔存款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未果,欲起诉银行,但张某手中只有当时存款凭证的“复印件”,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张某可以将该大型国有银行总行及甲县支行列为共同被告
B.关于张某是否在甲县支行存入50万元的事实,由张某承担举证责任
C.张某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申请人民法院责令银行提交存款凭证的原件,但张某应当负担银行提交存款凭证原件所产生的费用
D.存款凭证“复印件”从理论分类看,属于本证、间接证据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当事人、证据。 根据《民诉解释》第五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当事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做被告时只能将其为被告,不能将总公司一并列为共同被告。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民诉解释》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 《民诉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 对待证事实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案件事实成立的证据是本证;对待证事实不负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案件事实不成立的证据是反证。“存款凭证复印件”属于本证。从证据内容看,一个证据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是直接证据,不能单独直接案件主要事实的是间接证据。“存款凭证复印件”可以单独直接证明存款合同法律关系,属于直接证据。

甲电视台模仿某境外电视节目创作并录制了一档新娱乐节目,尚未播放。乙闭路电视台贿赂甲电视台工作人员贺某复制了该节目,并将获得的复制品抢先播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乙电视台侵犯了甲电视台的播放权
B.乙电视台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
C.贺某应当与乙电视台承担连带责任
D.贺某应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B,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广播组织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由此可见,播放者权利存在的前提是其作品已经播放。本题中,甲电视台制作的电视节目尚未播放,并不能享有播放权。故A项错误。甲电视台作为电视节目的著作权人,虽然其作品尚未发表,但是依据《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甲电视台对其制作完成的电视节目享有著作权,其著作权的内容之一就是复制权。复制权是指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乙电视台和贺某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构成共同侵权。依据《侵权责任法》第8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此乙电视台和贺某应承担连带责任。故B、C项正确,D项错误。

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认定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黑社会性质组织不具有犯罪集团的一般属性
B:黑社会性质组织所从事的危害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
C: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既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又包括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统一策划、指挥下从事的其他犯罪行为
D: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非法保护,是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必要条件
答案:B
解析:
【考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详解:A选项,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犯罪集团的一般特征,故A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294条第5款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B选项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C选项,根据《刑法》第294条第4款的规定,犯前三款罪(指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n因此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只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不包括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统一策划、指挥下从事的其他犯罪行为。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D选项,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43条的规定,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是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选择性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按照行政法理论,时效制度是保证( )贯彻和实现的制度。

A.行政公正原则
B.行政效率原则
C.行政公开原则
D.行政参与原则
答案:B
解析:
知识点: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时效制度是保证效率原则贯彻和实现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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