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制度与政策冲刺试题9

发布时间: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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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部建金管[2005]5号《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对于职工没有还清贷款前,( )。

A.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B.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C.可以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D.可以在继续按期交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案]B

[解析]建设部建金管[2005]5号《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职工没有还清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 下列不属于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行为的有( )。

A.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B.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C.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行为

D.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行为

[答案]C

[解析]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行为,属于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行为。

3、 对于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下列处罚标准错误的是( )。

A.处以警告

B.责令限期改正

C.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D.并可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答案]D

[解析]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处罚依据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处罚的标准是: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4、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营业执照,在HB市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应由( )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

AHB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HB市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

CHB市人民政府物价管理部门

DHB市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

[答案]A

[解析]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处罚依据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四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处罚的标准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5 20036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 )为标准适当减少。

A10

B20

C30

D40

[答案]C

[解析]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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