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4)

发布时间:2020-09-04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的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法律要素,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这属于义务性规则

B.《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这既不属于法律原则,也不属于法律规则

C.《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这属于委任性规则

D.《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这属于确定性规则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法律规则的分类以及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

A选项考查义务性规则,根据法律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它也分为两种:(1)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2)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于义务性规则中的禁止性规则。A项正确不应选。

B选项考查法律规则,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与以及相应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合法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在结构和效力上符合法律规则的特征,属于法律规则。B项错误应选。

C选项考查委任性规则,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委任性规则,是指具体内容尚未确定,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属于委任性规则。C项正确不应选。

D选项考查确定性规则,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已经明确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无须再援引或者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可直接适用,属于确定性规则。D项正确不应选。

2.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我国宪法规定的权力制约原则?

A.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B.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C.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监督

D.法院对法律合宪性审查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它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相互之间的制约。

权力制约原则在我国宪法中体现为:

1)宪法规定了人民对国家权力活动进行监督的制度,如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宪法规定了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规定了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内部不同的监督形式。如《宪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等等。A、B、C项正确。

D选项,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法院对法律合宪性的审查。D项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历年真题,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某市政府整顿农贸市场的决定,某镇工商所和公安派出所对集贸市场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因个体户王某乱设摊点,执法人员强令其撤摊,王某不同意,故意纠集摊主闹事,派出所以自己的名义对王某处以警告和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申请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应以某派出所作为被申请人
B.王某可以选择向县公安局或者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王某也可以直接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由县人民政府转送到有管辖权复议机关
D.王某应以工商所和派出所作为共同被申请人
E.王某可以选择向县公安局或镇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答案:A,B
解析:
知识点:派出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本题中,工商所和派出所联合执法,但是作出处罚决定的是派出所,派出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所以应以派出所作为被申请人,而不是将派出所和工商所作为共同被申请人。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派出所是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2项的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这里要注意,根据规定可以在县公安局或县政府中选择管辖,而不是“镇政府”,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E错误

甲的父亲去世,甲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后又签订买卖合同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丙受胁迫将房屋出卖给戊,丙完成了移转登记。戊向银行借款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并已将房产证交付给银行。在卖给丙之前,关于甲、乙的关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可以请求甲继续履行合同
B.在甲未将房屋登记到自己名下前,不得转让物权给乙
C.乙可以出租房屋并获得租金
D.乙要承担房屋的风险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可以由行政法规设定的有(  )。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划拨存款、汇款
C.冻结存款、汇款
D.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E.代履行
答案:A,B,C,E
解析:
(1)选项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只能由法律设定;(2)选项C:冻结存款只能由法律设定;(3)选项BE: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

《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或一般不公开审理。关于该规定中未成年人“年龄”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十七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B:李某在审理时十五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C:钱某犯罪时十六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D:赵某被立案时十八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答案:B
解析:
【考点】审判公开原则【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74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据此,是否公开审理,其“年龄”判断应以审判的时候为准。选项A、C中,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时17岁,钱某犯罪时16岁,无法判断二人在审判时是否年满18周岁,故A、C不选。选项B中,李某在审理时15岁,符合前述规定,不应当公开审理,选项B正确。选项D中,赵某被立案时18岁,开庭审理时如无其他符合不公开审理的情形,应公开审理,故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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