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4)

发布时间:2020-09-04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的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关于它的具体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准确的?

A.社会成员享有相同的立法表决权

B.法律以同样的标准对待所有社会成员

C.反对任何在宪法和法律之外的特殊权利

D.禁止歧视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弱势的社会成员

【答案】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A选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司法和守法的平等,而不是立法的平等。现代国家普遍实行代议制立法,由专门设立的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只有议员(或人大代表)才享有立法表决权,普通公民没有立法表决权。在我国,行使立法权的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组成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而不是所有的公民都有立法权。A项错误应选。

B、C、D选项。《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前提和基础。具体内容为:

1)平等对待,就是指法律对所有社会成员一视同仁,以同样的标准对待。

2)反对特权,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必然要求。

3)禁止歧视,不允许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公民受到歧视待遇。

B、C、D项正确不应选。

2.1983年3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商标法》生效;2002年9月15日,国务院制定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生效;2002年10月16日,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商标法实施条例》是部门规章

B.《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司法解释

C.《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效力要低于《商标法》

D.《商标法实施条例》是《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母法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渊源和法律解释。

A选项,《商标法实施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发布的,属于行政法规。A项错误。

B选项,《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所作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B项正确。

C选项,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C项正确。

D选项,《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对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商标法》问题所作的说明,其母法为《商标法》。D项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历年真题,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法院审理郑某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案件,在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郑某和张某接受秦某巨款,涉嫌贿赂犯罪。对于新发现犯罪嫌疑人和遗漏罪行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法院可以主动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一并审理
B:检察院可以补充起诉郑某、张某和秦某的贿赂犯罪
C:检察院可以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要求法院一并审理
D:检察院应当撤回起诉,将三名犯罪嫌疑人以两个罪名重新起诉
答案:B,C
解析:
【考点】延期审理【详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458条规定,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起诉;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追加、补充起诉。据此,判决宣告前检察院发现张某和郑某涉嫌贿赂犯罪,对这一新的犯罪事实及同案犯罪嫌疑人,在申请延期审理的情况下,进行补充侦查;对于无需补充侦查的,则是由检察院补充、追加或者变更起诉。本题选择BC。

张某与甲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建设的某小区一套商品房出售给张某,张某交纳不低于房价款30%的首付款,余款通过按揭贷款支付。合同签订后,张某交纳了首付款,并办理了按揭贷款。就在张某筹划收房入住时,甲公司又以更高价格将该套房屋出售给李某,李某也交纳了全部房款,并按甲公司通知验收了房屋,进行装修后入住。张某遂与甲公司发生纠纷,甲公司提出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明确载明,本合同经办理备案登记后生效。因张某与甲公司的合同尚未备案登记,故尚未生效,甲公司同意退还房款,但拒绝承担任何其他责任。张某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张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成立,但未生效
B:张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成立,且已生效
C:甲公司应对张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D
解析: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本题中,虽然张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了备案登记的生效要件,但张某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即交纳首付款,而甲公司也已经接受,故双方之间的合同已经因履行行为而生效。不履行已生效合同,应构成违约责任,而非缔约过失责任,BD选项正确,AC选项错误。

下列选项中,说法错误的有:
A.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盗窃尸体罪定罪处罚
B.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依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
C.现役军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依照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规定处罚
D.在战时,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

答案:B,D
解析:
《刑法》第234条之一第3款规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 A项不选。《刑法》第339条第3款规定:“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B项错误,当选。《刑法》第438条 第2款规定:“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罚。”因此,C项不选。《刑法》第449条规定:“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因此,D项错误,当选。

下列情况中,不属于法律责任免除事由的是

A.经过一定的时期
B.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C.受害人和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
D.对财产责任,责任人确实没有能力承担
答案:B
解析:
由于出现法定条件,法律责任问题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在我国,免责形式包括,时效免责,不诉免责,自首、立功免责,因履行不能而免责等。因此 ACD 三项正确。但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不可抗力、无责任能力本身不会产生责任,不需要免除,因此不属于免责事由。B 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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