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三》历年真题(2020-09-07)

发布时间:2020-09-07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一通电脑行”为被告

B.甲为被告

C.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一通电脑行”字号

D.甲乙丙戊四人为共同被告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个人合伙的诉讼主体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60条规定:“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由此可知,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诉讼人,该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因此,C项表述符合法律规定。

2.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甲、乙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乙以申请或经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

B.甲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乙不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C.甲的诉讼行为可对本诉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乙的诉讼行为对本诉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D.任何情况下,甲有上诉权,而乙无上诉权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第三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A项:《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由此可知A项表述正确。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81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二审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由该条可知甲是有独三,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乙是无独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可知,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若人民法院判决乙承担民事责任,则乙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B项表述错误。

C项:参加之诉和本诉是两个独立的诉讼,甲作为本诉的当事人参加到参加之诉,其诉讼行为对参加之诉产生效力,不对本诉产生效力,乙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只是辅助一方进行诉讼,对本诉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C项表述错误。

D项:由《民事诉讼法》第56条与民诉解释第81条可知,甲作为有独三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享有上诉权,乙作为无独三,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享有上诉权。D项表述错误。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2020年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立法权权限和立法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大闭会期间,可以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B.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予以公布
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邀请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D.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举行会议七日前将草案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答案:A,C,D
解析:
《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据此,A项正确。《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据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均由国家主席予以公布,故B项“法律由……主席团予以公布”的表述错误。
《立法法》第33条第2款规定:“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注意其中的“应当”字眼,故C项表述正确。
《立法法》第28条第1款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据此,D项正确。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合同约定:“如因合同发生纠纷,则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双方产生纠纷。于是甲公司遂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A市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正在销毁有关证据。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A:甲公司可以向自己所在地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
B:甲公司应该向乙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
C:甲公司应该向A市仲裁委员会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由仲裁委员会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决定是否执行
D:甲公司应该向A市仲裁委员会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由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决定是否执行
答案:D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46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根据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必须由实行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
B.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
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有权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D.我国1982年宪法在“序言”部分规定了宪法的最高效力

答案:D
解析:
考点:政协会议的性质、民族区域自治、宪法效力
讲解: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6条第3款的规定,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中,任意一者由实行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即可,而不是主任“必须”由实行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故A项错误。根据该法第19条的规定,只有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人大常委会没有。因此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没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故B项错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是国家机关,无权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故C项错误。
我国1982年《宪法》在“序言”部分规定了宪法的最高效力,故D项正确。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部分法院开通了网上诉讼系统,对于民商事案件,只要登录特定网站,就能递交诉状和证据材料;审理中发现新证据,同样可以在家中提交,图片、声音、录像均可上传;对判决或执行不满,仍可通过网络反映,承办法官将在24小时内答复。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法院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提升司法效率,这是各级法院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B.采用网上诉讼系统,加强法律监督,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和树立司法权威
C.法院应当积极探索司法便民措施,实现社会管理手段的创新
D.科学技术对法律发展带来重要影响,直接决定着法律的变化和发展
答案:A,D
解析:
A错:根本出发点是司法公正或权利保障;D错:是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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