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6)

发布时间:2020-09-06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法律论证中外部证成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外部证成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之合理性的证成

B.外部证成是法官在审判中根据法条直接推导出判决结论的过程

C.外部证成与案件事实的法律认定无关

D.外部证成本身也是一个推理过程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查外部证成。

A项:法律证成分包括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法律决定必须通过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这属于内部证成,A项正确

BC项:对作出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本身合理性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依赖的前提即是案件事实,由此可知,BC项错误。

D项:外部证成必然涉及内部证成,即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本身也是一个推理过程。D项正确。

2.贾律师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辩护意见中写到:“首先,被告人刘某只是为了满足其上网玩耍的欲望,实施了秘密窃取少量财物的行为,主观恶性不大;其次,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额为800元,而被告所窃财产评估价值仅为1,050元,社会危害性较小;再次,被告人刘某仅从这次盗窃中分得200元,收益较少。故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关于该意见,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辩护意见既运用了价值判断,也运用了事实判断

B.“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属于事实判断

C.“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额为800元,而被告人所窃取财产评估价值仅为1,050元”,属于价值判断

D.辩护意见中的“只是”、“仅为”、“仅从”这类词汇,属于法律概念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

A、B、C三项:“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属于价值判断;“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额为800元,而被告人所窃取财产评估价值仅为1,050元”,属于事实判断,BC项错误,A项正确;

D项:辩护意见中的“只是”、“仅为”、“仅从”这类词汇,不属于法律概念,法律概念指的是不涉及权利义务的分配,不对法律主体的行为作出指示或提出要求,而是仅仅对法律中的一些重要的概念作出解释、说明与界定。D项错误。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为是:

A.苹果公司不服某市知识产权局责令其停止侵害佰利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
B.小王村委会不服某乡政府与蔡某签订的关于出售该村集体企业某轴承厂的协议
C.刘某不服某社会保险局不给其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决定
D.某村村民不服某乡政府发布的禁止本乡农民焚烧秸秆的通告
答案:A,B,C
解析:
《专利法》第60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故A项可诉。 《行诉法执行解释》第17条规定:“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据此,乡政府出售集体企业的行为,可诉。故B项可诉。 《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故C项可诉。 《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据此,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D项属于抽象行政行为,故不可诉。

某设区的市的市政府依法制定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决定》。关于该决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该决定不适当,可以提请上级人大常委会撤销

B.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该决定与上位法不一致,可以作出合法性解释

C.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D.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答案:C,D
解析:
A项:《立法法》第97条规定:“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因此,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该决定不适当,应当自行撤销,故A项错误。B项:《立法法》第89条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该决定与上位法不一致,应当直接适用上位法。故B项错误。C项:《立法法》第91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故C项正确。D项:《立法法》第95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故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D。

涉嫌抢劫罪的张某在审查起诉期间准备委托 辩护人,下列人员中,谁可以接受委托做他的辩护人?
A.张某的朋友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 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正在缓刑考验期内、
B.张某的父亲,在本市法院任审判员
C.张某的叔叔,巳加人日本国籍
D.张某的朋友王某,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

答案:B,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2条,《刑诉解释》第33条。

共用题干

某甲看到某乙衣着华丽,拎着一个高档皮包,以为包内有贵重物品,遂将该包盗窃,打开包一看发现里面不仅有现金2000元,而且有“五四”式手枪一支,遂将该枪藏于自家的地窖内。某甲的行为构成:
A:非法持有枪支罪
B:盗窃罪
C:私藏枪支罪
D:盗窃枪支罪
答案:A,B
解析:
甲显然不构成抢劫罪。甲的行为属于以投放危险物质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行为,应定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这是因为甲将注射了“毒鼠强”的白条鸡挂在乙家门口和将“毒鼠强”投放到乙家米袋内的行为,都是将毒药投入特定的私人处所,一般不会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从甲的主观故意看,甲意图毒死的人也是相当确定的,其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概括故意。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甲将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也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但这种行为法律有特别规定,就是“投放危险物质罪”。甲将有毒的麻雀卖给饭馆,当然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因为卖给饭店的麻雀是用来食用的,都算是食品。因此,正确的答案是D项。
依据《刑法》第128、264条的规定,甲最初怀有普通盗窃的故意而实施盗窃行为,并不知道包内有枪,所以只构成盗窃罪。此后,当他发现枪时,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而是将手枪私自藏于家中,已经具备了非法持有枪支的故意,所以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
本题真正疑难的是到底定三个过失犯罪中的哪一个。重大责任事故罪是首先可以被排除的,因为本案没有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危险物品肇事罪和失火罪的区别在于失火罪是一种普通的犯罪,是由于业务过失以外的普通过失造成的。危险物品肇事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是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中,由于违反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而发生的。此时,行为人的过失是业务过失,行为人没有尽到业务上应有的注意义务。在本案中,作为危险物品管理者的乙已经尽到了自己的注意义务,具有过失的是甲。甲所具有的过失是普通过失,因此本案应该认定为失火罪。
根据《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5)项,A项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第3条第(1)项,B项构成滥用职权罪。根据第4条,C项构成盗窃罪的共犯。D项,先伪造后提供,应当择一重处。
黄某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以构成犯罪,排除B项。由于黄某不是传染病防治人员这种特定主体,不能成立C项之罪。黄某的行为属于国有公司人员失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罪。D项与A项存在法条竞合关系,而D项的重大责任事故罪是一种特殊失职行为,偏重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属特别法,应当以此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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