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10)

发布时间:2020-09-10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准备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相关的历年真题,快来看看吧!

1.甲发现某银行的ATM机能够存入编号以“HD”开头的假币,于是窃取了三张借记卡,先后两次采取存入假币取出真币的方法,共从ATM机内获取6,000元人民币。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使用假币罪

B.信用卡诈骗罪

C.盗窃罪

D.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答案】AC

【解析】

A项考查持有、使用假币罪。《刑法》第172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的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甲明知以“HD”开头的为假币仍然使用,构成此罪,此项正确。

BC项考查盗窃罪。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甲盗取借记卡并使用的成立盗窃罪,因此B项错误,C项正确。

D项考查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此罪的犯罪主体是特定的,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甲不满足此罪的主体要件,不会构成该罪,此项错误。

2.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包庇罪?

A.甲帮助强奸罪犯毁灭证据

B.乙(乘车人)在交通肇事后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C.丙明知实施杀人、放火犯罪行为是恐怖组织所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

D.丁系歌舞厅老板,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违法行为时为违法者通风报信,情节严重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包庇罪。

A项:《刑法》第307条第2款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此项错误。

B项:《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此项错误。

C项:《刑法》第310条第1款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包庇罪,此项正确。

D项:《刑法》第362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包庇罪定罪处罚。此项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的审理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

A.对一审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的判决,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可以独立提起上诉
B.高级法院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
C.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
D.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对部分被告人应当适用死刑缓期执行的,如符合《刑法》限制减刑规定,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复核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所以,A项错误,被告人的近亲属没有独立的上诉权。该规定第3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所以,B项正确。该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对被告人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C错误。该规定第6条第2款规定,一案中2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对其中部分被告人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符合《刑法》第50条第2款的规定,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所以,D项错误。本题选B。

我国幅员辽阔,部分省、市、县行政区划面积极大,地方政府很难开展工作。为此我国规定地方政府可以设立派出机构。关于设立派出机构的程序,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区公所
B.北京市的市辖区的派出机构是区公所
C.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是街道办事处
D.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地方人民政府的组成。省、自治区政府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行政公署: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区公所;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

杨某与户籍在甲村的村民王某登记结婚后,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的“入户协议”。此后,杨某将户籍迁入甲村,但与王某长期在外务工。甲村村委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杨某和王某要求参加选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因未在甲村居住,故不得被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B.杨某因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入户协议”,故不享有村委会选举的被选举权
C.杨某经甲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之后方可参加选举
D.选举前应当对杨某进行登记,将其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答案:D
解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王某虽长期在外务工,但户籍在甲村,只要王某本人表示参加选举,就应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故A项错误。“入户协议”因侵害杨某的合法权益,无效。杨某的户籍在甲村,故也享有村委会选举的被选举权,B项错误。杨某的户籍在甲村,其参加选举不需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C项错误。根据上述法条第1项或者第2项规定,D项正确。

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共同特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是当事人以外的人
B.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C.具有不可替代性
D.有义务出席法庭接受控辩双方询问

答案:A,D
解析:
。B项中,证人是当事人以外的知道案情的人,其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利害关系。所以,B错误。C项中,鉴定人是可以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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