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10)

发布时间:2020-09-10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准备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相关的历年真题,快来看看吧!

1.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B.在法庭上,必要时才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戒具

C.休庭时,可以允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成年近亲属、教师会见未成年被告人

D.对未成年人案件,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

【答案】BCD(本题答案:BCD,原答案为CD)

【解析】本题考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具体规定。

A项:《刑诉解释》第474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征求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上述人员提出异议的,不适用简易程序。”此项错误。

B项:第480条:“在法庭上不得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戒具,但被告人人身危险性大,可能妨碍庭审活动的除外。必须使用戒具的,在现实危险消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此项正确。

C项:第478条:“开庭前和休庭时,法庭根据情况,可以安排未成年被告人与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成年亲属、代表会见。”此项正确。

D项:第487条第1款:“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但不得采取召开大会等形式。”此项正确。

2.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规定,只适用于一审公诉案件

B.被告人犯数罪,但只对部分犯罪认罪的案件,不适用该规定

C.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不适用该规定

D.即使适用该规定,控辩双方对证据有异议时,仍应出示、宣读并进行质证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内容,现在该司法解释已经被废止,本题已无参考价值。

以上就是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二审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二审一律实行书面审理
B.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C.上诉针对的是未生效的一审判决或裁定
D.二审法院可以采用独任制审理案件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二审程序。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所以选项A、D错误。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中不能有人民陪审员。所以选项B错误。上诉是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未生效的判决、裁定,依法要求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对行政案件重新审理、裁定的诉讼行为。所以选项C正确。

美国公民甲欲杀害英国公民李某,便邮寄给李某一盒涂满毒药的巧克力,李某在本国收到巧克力后一直没有吃。某日,李某乘坐注册地为中国的飞机由英国飞往日本,在途中,李某食用了甲赠送的巧克力并当即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法院无权管辖此案
B:我国法院有权主张对该案的属地管辖权
C:我国法院有权主张对该案的保护管辖权
D:我国法院有权主张对该案的普遍管辖权
答案:B
解析:
【考点】刑法的管辖权。详解:《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在本案中,尽管甲邮寄有毒巧克力的行为没有发生在中国领域内,但甲的投毒行为最终导致李某中毒死亡的结果却发生在中国的航空器内。而航空器又一向被认定为一国领土的延伸部分,因此可以认定甲犯罪的结果发生在中国境内,因此中国法院可主张对本案享有属地管辖权。因此选择B选项。

下列关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尽管《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附件是“一揽子”协议,但在争端解决的实践中,在涉及不同协议、不同规定的相互关系时,应该分别适用,不能累计适用
B.当《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与任何多边贸易协议条款冲突时,以《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为准
C.货物贸易规则、服务贸易规则、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规则,是相互独立的、并行的,当某一项贸易措施受其中一个协议的调整时,它一定不受其他协议的支配
D.就货物贸易而言,12个货物贸易协议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处于同等地位

答案:B
解析:
。A错误,应该共同适用、累计适用。C错误,因为货物贸易规则、服务贸易规则、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规则,是相互独立的、并行的,某一事项可能同时受三类规则的调整;某一项贸易措施受其中一个协议的调整,并不表明它不受其他协议的支配。D错误,就货物贸易规则而言,12个货物协议优先于GATT1994。《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本身规定,在该协定与任何多边贸易协议条款冲突时,以《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为准,这是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一条原则性规定,因此B正确。

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单位只能成为故意犯罪的主体,不能成为过失犯罪的主体
B:单位犯罪时,单位本身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构成共同犯罪
C: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制,但在实行单罚制时,只对单位处以罚金,不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
D:对单位犯罪只能适用财产刑,既可能判处罚金,也可能判处没收财产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单位犯罪【详解】单位既可能是故意犯罪的主体,也可能是过失犯罪的主体,如《刑法》第137条规定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就是以单位为主体的过失犯罪。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单位犯罪不同于共同犯罪,单位本身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无法形成共同故意,因此不能归入共同犯罪的范畴,选项B是错误的。根据《刑法》第31条的规定,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制,但根据刑法分则有关条文,如《刑法》第396条、第137条及第161条的规定,实行单罚制时,只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单位不处罚,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根据《刑法》第31条的规定,对单位应当判处罚金,而不判处没收财产;同时刑法分则中也没有做出对单位判处没收财产刑的例外规定,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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