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9)

发布时间:2020-09-09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关于乡镇人大主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由乡镇人大从本级人大代表中选出

B.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主持乡镇人大会议

C.乡镇人大主席在乡镇人大闭会期间,可以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

D.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为乡镇人大会议主席团成员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地方各级人大代表。

A项:《地方组织法》第14条第1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主席、副主席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此项正确。

BD项:第15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的成员。”B项错误,D项正确。

C项:第14条第2款:“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辞去主席、副主席的职务。”此项错误。

2.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县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B.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县人大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C.县人民政府在必要时,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派出机关

D.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受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A项:《地方组织法》第64条第2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此项正确。

B项:第64条第4款:“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此项错误。

C项:第68条第2款:“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此项错误。

D项:第66条第2款:“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此项正确。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对你们有一定的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哪些情形可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A:甲(少男,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与幼女乙恋爱中偶尔发生性行为的
B:甲(15周岁)偶尔强拿硬要低年级学生少量财物的
C:甲盗窃财物数额不够大,使用暴力威胁情节轻微的
D:法院认定甲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决定免予刑事处罚
答案:A,B,C
解析:
【考点】《刑法》第13条“但书”。详解: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A选项中,甲与幼女乙发生性行为可以认定为强奸罪,但是如果没有采用暴力的手段、是被害幼女自愿的、没有对被害幼女造成很大伤害的,则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本案双方属于恋爱关系,因此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应当认为是犯罪。B选项中,甲的行为属于未成年人以轻微暴力抢劫少量财物的行为,此类行为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C选项中,根据《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D项中,免予刑事处罚是指构成犯罪,但因情节轻微而不予刑事处罚;而《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是不认为是犯罪的,两者适用的法律依据、认定的性质均不同。因此,应当选ABC三项。

关于法院接到起诉状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B.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C.起诉状内容欠缺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D.起诉状内容有错误的,应当拒绝受理
答案:A,B,C
解析: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51条。

在以下哪种情况下,出卖人应承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A.合同约定卖方代办托运,出卖人巳将标的物发运,即将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
B.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
C.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收货物
D.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未前往提货

答案:A,C
解析:
。《合同法》第103、142、143、148条。

甲于2016年3月25日发明了一项新型器械的生产方法,但未就此申请专利,乙于2016年10月14日同样发明了该器械的生产方法,并于2016年10月18日就该项发明申请专利,甲得知后也于2016年10月20日就该项发明申请专利。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该项发明的专利应授予( )。

A. 甲
B. 乙
C. 甲和乙共同共有
D. 甲和乙按份共有
答案:B
解析: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情况下,对先提出申请的申请人授予专利权。先申请的判断标准是申请日。乙先于甲申请,专利权应授予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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