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10)

发布时间:2020-09-10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准备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相关的历年真题,快来看看吧!

1.甲抢劫出租车,将被害司机尸体藏入后备箱后打电话给堂兄乙,请其帮忙。乙帮助甲把尸体埋掉,并把被害司机的证件、衣物等烧掉。两天后,甲把抢来的出租车送给乙。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A.抢劫罪

B.包庇罪

C.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帮助毁灭证据罪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

A项:甲之前的抢劫行为乙并没有参与实施,不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仅甲一人成立此罪,此项错误。

B项:要构成包庇罪,行为人应当有作假证包庇他人的行为,乙没有此行为,故不构成包庇罪,此项错误。

C项:乙在明知出租车为甲抢劫得来的情形下,仍然收下甲赠送的出租车,此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此项正确。

D项:乙明知甲进行了抢劫,但依旧帮助甲掩埋尸体,并烧掉证件、衣物等,是在帮助行抢人甲毁灭证据,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此项正确。

2.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系某国企总经理之妻,甲让其夫借故辞退企业财务主管,而以好友陈某取而代之,陈某赠甲一辆价值12万元的轿车。甲构成犯罪

B.乙系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请接任处长为缺少资质条件的李某办理了公司登记,收取李某10万元。乙构成犯罪

C.丙系某国家机关官员之子,利用其父管理之便,请其父下属将不合条件的某企业列入政府采购范围,收受该企业5万元。丙构成犯罪

D.丁系国家工作人员,在主管土地拍卖工作时向一家房地产公司通报了重要情况,使其如愿获得黄金地块。丁退休后,该公司为表示感谢,自作主张送与丁价值5万元的按摩床。丁构成犯罪

【答案】ABC

【解析】

ABC项考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A项:甲作为某国企总经理的妻子,利用自身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的身份以及丈夫的影响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收受他人赠送的轿车一辆,此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此项正确。

B项: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乙已经不能构成受贿罪,但其利用先前职务上的影响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之后收受贿款的情形,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此项正确。

C项:丙利用自身作为某国家机关官员之子的影响力,利用其父管理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的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此项正确。

D项:丁在在职时为他人谋取了利益,在离职后该公司在并未与丁约定一致的情形下自作主张赠与财物表达感谢的,由于不存在不正当的权钱输送,不成立犯罪,此项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速递公司以增加收发快递的车辆为借款用途向Q银行贷款100万元,后Q银行发现速递公司将该笔资金用来购买转运的风水石。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Q银行可以(  )。

A.停止发放借款
B.提前收回借款
C.解除借款合同
D.对速递公司处以罚款
答案:A,B,C
解析: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解除借款合同。

甲成立了一家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以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主要收入来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B.成立单位犯罪
C.不成立单位犯罪,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D.按照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来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A,C
解析:
参见《刑法》第20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相关规定。

关于我国公证的业务范围、办理程序和效力,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公证法》的规定?



A.申请人向公证机关提出保全网上交易记录,公证机关以不属于公证事项为由拒绝

B.自然人委托他人办理财产分割、赠与、收养关系公证的,公证机关不得拒绝

C.因公证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要求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业务时不能仅作形式审查

D.法院发现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应裁定不予执行并撤销该公证书
答案:C
解析:
A项:《公证法》第11条第1款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证据保全属于公证事项,故A项错误。B项:《公证法》第2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故B项错误。C项:《公证法》第28条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因此,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业务时应当进行实质审查。故C项正确。D项:《公证法》第37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故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甲与乙在A市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在B市履行该合同。甲居住在B市,乙户籍所在地为C市,2013年6月已将户籍迁出,欲迁入D市,但一直未入户,乙从2013年6月一直居住在D市。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2014年4月,甲起诉乙。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A:A市
B:B市
C:C市
D:D市
答案:B,C
解析:
【考点】合同的管辖。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根据《民诉法解释》第7条规定,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B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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